词条 | 成都市广播电视局 |
释义 | 成都市广播电视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省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宣传事业,保障党和国家对广播电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草拟全市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三)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查处违反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创优工作。 (五)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定我市广播电视有关技术标准;监督检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在委托范围内,审核和申报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以及其它技术参数;参与制定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审核,管理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对外以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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