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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厅属单位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释义

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陕办发〔2008〕25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区)和省直部门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陕办发〔2010〕5号)(以下简称《考核通知》)精神,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考核通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201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按要求进行分解细化,切实做好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领导,以考核引领工作发展,以工作成效促进考核有效开展,形成考核与工作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要围绕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切实加大过程督查力度,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要在年底前将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委厅考核办。

二、准确把握考核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开拓创新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在全面总结分析2009年工作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考核通知》中涉及本单位的任务,科学制定2010年度工作目标。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妥善处理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坚持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形成亮点,争取全年工作有新的突破。

三、认真细化分解指标,夯实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各单位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考核通知》中涉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进行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考核要点,量化考核分值(总分85分),设定完成时限,落实相关责任人,对能够量化的目标任务尽量量化,难以量化的要提出客观的评价标准,防止考核指标设计过粗过虚,出现难以考核的问题。

四、切实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推进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单位要坚持做好“月查季报”、“重要事项督办”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过程监督,把精力真正用在做好平时工作上。在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前,先行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逐条逐项落实,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委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厅属单位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抽查,确保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请厅属各单位于2010年4月18日前将填写好的《2010年厅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经委厅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委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高 强 联系电话:略

附件:

1.《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厅属单位工作目标任务

2.《2010年厅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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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5: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