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西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
释义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晋教人[2009]55号 各市教育局: 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师德建设,我厅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人事处。 附件: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4、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2: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中小学校长、书记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全省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现就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党总支(支部)书记。 副校级领导的绩效考核由所在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核要求实施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校长、书记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以促进校长、书记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校长、书记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书记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校长、书记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充分体现校长、书记职业化的特点。 2、强化责任,注重实绩。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要把敬业精神、责任感放在重要地位,注重校长、书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任职期间学校的发展进步。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校长、书记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引导校长、书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内容校长、书记绩效考核要素包括基本素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业绩。具体内容详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要素》(见附表1)和《义务教育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绩效考核要素》(见附表2)。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校长、书记绩效考核与学校年度工作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考核程序: 1、述职。校长、书记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述职。 2、民主测评。校长、书记述职后,全校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3、考察。考核组采取查阅材料、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或座谈等方式,考察、了解校长、书记的全面工作、主要业绩和贡献。 4、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表现(或考核情况),充分讨论,平衡比较,形成考核评价结论,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考核结果。校长、书记考核等次要在本校(中心校、学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校长、书记,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五、考核结果及使用1、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率控制在参加考核校长、书记总数的15—20%。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本校当年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各类事故的; (2)经考核,考核组确认学校管理混乱,学区内群众意见较 大的; (3)其它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校长、书记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校长、书记,当年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及时进行调整。 校长、书记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考核组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六、考核的组织领导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按学校的隶属关系, 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非常设的中小学校长、书记绩效考核组,具体负责所辖中小学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 2、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当地 实际,科学制定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制定好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3、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校长、书记绩效考核方法,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 附表: 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要素 2、义务教育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绩效考核要素 附表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要素 考核要素 主 要 内 容 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在本校有威信和号召力。 职业素质和能力 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和管理素养;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思想端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指导教学、教研、学校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主要业绩 学校完成本学区范围义务教育任务,学生无流失和大范围随意流动现象。 注:围绕考核要素,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和权重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附表2:义务教育学校党总支(支部)书记绩效考核要素 考核要素 主 要 内 容 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在本校有威信和号召力。 职业素质和能力 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和管理素养,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党务知识。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主要业绩 注:围绕考核要素,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和权重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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