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省银山公安局 |
释义 | 概况山东省银山公安局于2000年1月22日正式挂牌对外办公,为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下设南岭派出所、新兴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矿山派出所”。有办公室、刑警队、巡警队、治安科、消防科(含消防队)、户籍科、交通管理科、装备科、经济民警大队(下设四个中队,设科级干部)、机关保卫科、政保科、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110指挥中心,行使地级市公安局除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监督、出入境管理和技术侦查以外的职权,负责莱钢厂区、生活区的治安管理、案件侦破和生产保卫等工作。 历史沿革山东省银山公安局于2000年1月22日正式挂牌对外办公,其前身为莱钢公安处。 1970年l月,山东省七O一工程指挥部成立。同年1月组建七O一指挥部政治部保卫组。保卫组由10人组成,其中军代表3人。建厂初期,在人员少、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保卫组依靠群众同刑事犯罪破坏活动作斗争,维护内部治安,保卫要害安全,为建厂初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78年7月改为莱芜钢铁厂政治部保卫处,由11人组成。1980年6月莱钢政治部撤销,其所属保卫处改为莱芜钢铁厂保卫处。1982年8月增设经济民警大队。1983年8月,遵照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在全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依法收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96人,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内部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1985年12月经省编委和省公安厅批准,莱芜钢铁厂保卫处改建为公安处。负责莱钢厂区、生活区的治安管理、案件侦破和生产保卫等工作,行使县级公安机关的部分职权。1987年底开通了莱钢公安保卫系统无线通讯网。1992年1月成立经警大队直属一中队,4月设经警大队直属分队。1993年1月组建经警大队直属二中队。1994年8 月公安处内设机构增至17个,有办公室、刑警队、巡警队、治安科、消防科(含消防队)、户籍科、交通管理科、装备科、经济民警大队(下设四个中队,设科级干部)、机关保卫科、政保科、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1996 年3月经警三中队撤销,新兴区治安办公室成立。1998年9月,110指挥中心成立。至1999年底,莱钢公安处有公安民警72人,消防警29人,经济民警518人,保卫干部158人。 1999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印发了《山东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公发[1999]13号文),莱钢公安处改变隶属关系,列入省公安厅序列,改为山东省银山公安局,行使地级市公安局除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监督、出入境管理和技术侦查以外的职权,管理所属企业内部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12月29日,中共山东省公安厅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分别任命了银山公安局党委班子和局行政领导班子。12月30日,省公安厅将银山公安局机构设置明确为“设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下设南岭派出所、新兴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矿山派出所”。2000年1月22日,山东省银山公安局暨直属分局正式挂牌对外办公。5月下旬,南岭、新兴、新城三个派出所相继挂牌对外办公。 卫士风采一级英模范素云范素云,女,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自1977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曾任治安民警、户籍内勤、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山东省银山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现任山东省地方铁路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素云同志心中时刻装着党的事业,时刻关心群众冷暖,始终将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她胸怀大局,超前谋划,带领民警倾注心血搞防范、抓严打,促和谐,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治安“十个没有发生”的骄人业绩,更是创出了全区“无案村庄”达96.52%,“无案单位”达99.58%的惊人奇迹,精心打造出“安全环境”品牌;她置生死于度外,危险关头,始终冲在最前;她时时刻刻把心贴在党的事业上,为群众做过的好事、实事,用心工作,以情感人,深入浅出地做群众思想工作,使许多上访户成为经常走动的亲戚;她注重民心工程建设,积极主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通过进行换位思考,苦口婆心的做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上千起;她严以律己,勤恳工作,求真务实,敢于创新,走一路红一片,年年都获新功绩,努力创造着一流工作业绩;她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到人民的公安事业上,从没有节假日、星期天和八小时以外的概念,特别是任局长十年时间,因工作需要,几乎每天24小时吃、住在单位,仅加班时间每年就达4000多个小时。她个人多次荣立一、二、三等功,1991年,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1996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997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积极分子”;2001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5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任长霞式公安局长、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6年,被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执法为民先进个人。她所领导的德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先后被记集体二等功四次,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省级以上称号达29项之多。由于事迹突出,范素云同志多次受到胡锦涛、温家宝、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胡锦涛总书记称赞其:“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好啊!” 2007年10月,范素云光荣地出席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08年7月光荣当选北京奥运火炬手。 一级英模陈春龙陈春龙,山东省阳谷县人,中共党员,1978年12月出生, 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为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三级警司。2008年3月20日晚,陈春龙同志在处置一起暴力劫持人质案件过程中,不顾个人安危,化装进入犯罪现场,并抓住有利时机,果断出击,与身绑炸药的持刀犯罪嫌疑人殊死搏斗,不幸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9岁。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不畏艰辛,勇挑重担,每逢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从警3年多来,他参与处置各类群体性上访和突发事件30余起,参加巡逻防控2800余次,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为维护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1次。2006年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业务能手,2007年被聊城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陈春龙同志的英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他牺牲后,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西藏日喀则地区公安处等单位,纷纷发来唁电。省委原书记李建国同志,公安部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同志,省委副书记刘伟同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同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同志,聊城市委书记宋远方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陈春龙同志事迹,对其进行隆重表彰,并积极开展向陈春龙同志学习活动。先后有500余个单位和社会团体、2万余名干部职工、各界群众自发到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进行缅怀,许多曾经得到陈春龙同志帮助的群众特地从外地赶来,为英雄送行。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人民公安报、大众日报、聊城电视台、聊城日报等二十余家主流新闻媒体对陈春龙的事迹进行了跟踪报道。新浪、搜狐、网易、中华网、中国警务网等10余家大型网站对陈春龙的英勇事迹进行了深度报道。陈春龙同志牺牲后,被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公安厅追授其“山东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中共聊城市委追授其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中共聊城市直机关工委追授其为中共正式党员;聊城市总工会授予陈春龙同志“富民兴聊”劳动奖章,聊城市人事局、团市委追授陈春龙同志“聊城市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2008年7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追授陈春龙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一等功荣立者--唐东方唐东方,男,1969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1989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山东省银山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南大队、机动大队、秘书处、驾驶员管理处工作,现为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处培训科副主任科员。近年来,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3次受到嘉奖,被省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交警系统业务能手”,2009年被青岛市委表彰为“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本职业务过硬。该同志立足本职,苦练业务技能,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他都能较好地适应岗位任务需要,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三年来完成驾驶人考试6万人,2009年8月以来,负责受理1200余名驾驶人违章记满12分的学习工作,无一差错。多次在支队组织的业务比武竞赛中名列前茅,2006年代表支队参加全省交警系统岗位练兵比武竞赛活动获第8名,是青岛市公安局唯一取得名次的民警,并作为车管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入选省厅交警系统人才库,多次被公安部和省厅抽调参加全国、全省性检查、督导工作。 (二)追逃成绩显著。该同志充分发挥驾驶人信息资源优势,按照全警追逃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车辆、驾驶员管理与追逃工作结合的文章。无论工作多忙,他都坚持每天早上班半小时,将公安部、省公安厅当日上网的本地逃犯信息和本地上网的外地逃犯信息与青岛交警系统驾驶人管理系统受理信息进行碰撞,予以实时审核、比对。三年来,共查获各类逃犯91名,其中,外省市公安机关通缉逃犯7人,涉枪逃犯2人,打掉特大抢劫犯罪团伙1个,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是青岛市公安局交警系统唯一“全市公安机关破案能手”。《人民公安报》曾先后3次报道其工作做法,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了其网上追逃工作法。青岛市委政法委主办的《政法工作研究》“岛城卫士”栏目,也专门刊发了唐东方同志的追逃工作事迹。 (三)扎实敬业为民。一是工作扎实,担任考试员期间,严把车辆、考生身份关,确保了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在业务科工作期间,主动规范、整理档案资料,避免损失。在考试中心工作期间,主动调试设备,加强机关人员培训,改进驾训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勤奋敬业,工作不管份内份外,只要能做的就尽力去做、全力做好。工作之余,他注意观察街面上车辆牌号,发现有假牌、套牌车辆,即予查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在参加“创城”、“三节一坛”、“国庆”、“十一运”等交通安保任务中,该同志克服困难,放弃公休,每天坚持早来晚归,任劳任怨,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三是真心为民,该同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利用一切信息资源、手段协助查找失踪人和被盗车辆,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等功荣立者――毕建红毕建红,女,1968年3月11日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1989年9月入伍,2000年9月转业参加公安工作,曾在山东省银山公安局实习,现为济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七大队主任科员、副主任法医师。 该同志自转业到刑警支队工作十年来,一直从事DNA的检验鉴定工作,先后独立、参与完成各类案件的DNA鉴定800余起,处理各种物证检材6000余件,出具检验报告或鉴定书400余份。自2005年DNA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比对以来,她带领全室人员加大DNA信息录入力度,完成违法犯罪人员DNA信息采集入库37000份,利用DNA数据库共串并案件55串163起,破获案件150起。2008年在省厅组织的DNA数据库建库综合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二名,被评为“山东省DNA数据库建设先进单位”。 2009年9月,毕建红同志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DNA数据库报警信息,顺线追踪成功查获被公安部列为A级督捕逃犯,济南市公安局在历年追逃和严打专项行动中列为重大缉捕对象的何东升。当时她首先从网上发现DNA数据库报警,显示云南昆明盘龙区“2009.02.22”唐强被勒索一案物证(副驾驶座上黑色手套上)血迹DNA与公安部A级督捕逃犯何东升父母DNA在13个基因座符合双亲遗传关系,但尚未达到公安部规定的18个以上基因座才能认定亲缘关系的要求(何东升于1996年12月在济南市杀害5人并藏匿尸体,2002年8月因转移尸体,被群众举报后携款潜逃)。经核实,该物证血样为犯罪嫌疑人马辉所留。毕建红同志敏锐地感到这组数据比对结果与何东升案应有必然联系,即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她主动协调昆明警方重新采集嫌疑人马辉血样,另一方面重新采集何东升父母血样进行基因座检验。经两地DNA实验室多次检验,反复核查比对,确认昆明嫌疑人血迹DNA与何东升父母的DNA在16个基因座符合双亲遗传关系,但仍没有达到公安部认定亲缘要求的数目。为此,毕建红再次与昆明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的同志联系,请求对血样进行Y染色体检验。同时,不等不靠,通过数字证书进入云南省公安厅在押人员信息库找到马辉照片,与何东升照片比对,初步认定 “马辉”即为何东升,后昆明DNA实验室进一步确认马辉Y染色体DNA检验结果与何东升父亲Y染色体DNA检验结果一致,经过3天的不懈努力,最终认定“马辉”的真实身份即为何东升,随即按有关规定将其押解归案。 多年来,毕建红同志注重加强对DNA技术的学习研究,先后撰写15篇论文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2005、2006年各有一项研究获山东省公安厅科技进步三等奖,被省厅聘为法医DNA检验专家,并入选全省法医人才库。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次受到嘉奖,2次被市局表彰为“冬季严打先进个人”,被省厅评为“优秀法医DNA专家”。 主要领导银山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建设田建设男,汉族,1953年5月出生,山东省寿光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三级警监警衔。 1970年7月至1975年12月,任胜利采油指挥部工人;1975年12月至1978年7月,任胜利油田供应处配件科科员;1978年7月至1984年12月,任油田公安处组织科副科长;1984年12月至1987年9月,任东营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1987年10月至1992年1月,任东营市公安局纪检组副组长;1992年1月至1992年12月,任东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1993年1月至1996年8月,任东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胜利油田公安处副处长、党组成员。2002年3月,任山东省银山公安局局长。 大事记1970年1月 山东省七O一指挥部政治部保卫组成立 1978年7月 七O一指挥部政治部保卫组更名为莱芜钢铁厂政治部保卫处 1980年6月 莱芜钢铁厂政治部保卫处更名为莱芜钢铁厂保卫处 1982年8月 莱钢保卫处正式组建经济民警大队 1985年12月 莱芜钢铁厂保卫处改建为莱芜钢铁厂公安处正式挂牌办公 1987年5月 莱芜钢铁厂公安处更名为莱芜钢铁总厂公安处 1987年5月 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由莱钢纪委移交公安处 1991年1月 成立莱钢公安处经济民警一中队 1991年2月 成立莱钢公安处政保科 1991年4月 成立莱钢公安处经济民警大队直属分队 1994年8月 莱钢总厂对公安处组织机构和编制定员进行调整,设17个科室 1994年10月 成立莱钢公安处巡警队 1996年4月 成立莱钢公安处新兴路公安办公室 1998年9月 增设110指挥中心 1999年5月 莱芜钢铁集团公司成立,公安处更名为莱芜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 2000年1月 山东省银山公安局、山东省银山公安局直属分局挂牌 2000年6月-7月 银山公安局南岭、新兴、新城派出所相继挂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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