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校园艺术社 |
释义 | 简介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我院大学生全面素质培养的良好环境,在院学生处和团委的支持下,我们决定成立“大学生校园艺术社”,以提高同学们的素质和修养,同时能更好的配合院里的工作。鉴于它的工作特点,制定如下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大学生校园艺术社在学生会的领导下,依照我院的有关规定自 己的章程开展各项文娱活动,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条组织各项健康、积极的文艺活动,调动同学们完善自我,展示自我的积极性,真正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采。 第三条本社属院学生会的下设团体,积极配合学生会文艺部的各项工作,是院文艺活动的主力军。 第四条本社所有社费交由特定人管理,一切花费均凭有效单据报销,做到账目公开化。 第二章 社员第一条凡我院学生,承认本章程,维护本社利益,热爱文艺活动,有文艺特长和爱好者,经过艺术社筹备组的选拔,表现突出者均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二条社员的基本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举行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2、有对本社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意见,批评质询及进行监督的权利。 3、讨论和商定本社重大事务的权利。 4、 监督本社一切决定公平性、合理性的权利。 5、成绩优异者在综合考评中加分,或者被评为优秀学生。 第三条社员的基本义务 1、社员要自觉遵守社内纪律和本社章程。 2、服从领导,工作热情,认真负责。 3、按时参加社内例会,定期汇报各部工作。 4、每名社员需交社费5元,用于建档,办社卡以及活动经费(贫困学生经查属实可减免社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一条本社由声乐部、器乐部、表演部、e风乐队四部分组成。其中声乐部又分为通俗、民族等不同唱组。表演部包括舞蹈队、模特礼仪队、相声小品组、主持组。 第二条本社设有社长1名,副社长2名,部长4名。 如有下设团队,各自设队、组长。 第三条各社团干部的职责如下: 社长:制定学期活动表,定期召开社团例会,及时将院里的活动情况下达到各部。 副社长:积极配合社长工作,协调各部关系,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部长:按时参加例会,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定期召开分部例会,严格执行社员考评制度,并记录本部社员的活动次数及表现。 第四章 考评制度第一条社员每人以60分为基本分。 第二条凡在各部负责的同学根据其工作情况年终加5—10分。 第三条社内举办活动,参加活动者,可根据其表现加2—5分。 第四条社内开会、活动请假者扣3分/次,无故不到者扣5分/次,无故迟到者扣4分/次,无故不到三次以上或迟到5次以上劝其退会。 第五条向艺术社提出建议或协助搞活动者加1—10分。 第六条年终考评80分以上者可参加评选优秀社员,低于30分者劝其退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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