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明市舞蹈家协会 |
释义 | 三明市舞蹈家协会是三明市舞蹈艺术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群众团体,是福建省舞蹈协会和三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 协会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市各民族专业和业余的舞蹈家,深入生活,努力促进舞蹈艺术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努力奋斗。 协会积极与各地的舞蹈艺术家和组织建立联系,发展友好往来,增强舞蹈艺术的交流,为促进我国舞蹈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贡献。 协会任务: 一、鼓励广大舞蹈家努力学习,深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艺术实践,提高艺术修养,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创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舞蹈艺术,为开创新的历史时期舞蹈事业的新局面而奋斗。 二、鼓励舞蹈创作和演出的题材,体裁、风格、形式多样化;鼓励编导、演员、理论研究人员的个人独创性;提倡不同风格、流派的舞蹈自由竞赛。 三、加强舞蹈理论研究,开展评论工作,提倡学术的自由讨论,探讨舞蹈艺术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形成和壮大三明市舞蹈理论评论队伍而努力。 四、加强三明市各民族、各地区的舞蹈艺术宝贵遗产的收集、整理,并作好各民族民间舞蹈资料的记录、保存及设立舞蹈文化档案。 五、发展少数民族舞蹈艺术,发现和培养三明市各民族舞蹈艺术的新生力量。 六、关心会员的工作和生活,维护会员的艺术创造成果。 七、鼓励专业舞蹈家重视舞蹈教育和普及工作,与业余舞蹈工作者相结合,走向社会,大力促进群众舞蹈活动的繁荣和发展;对少儿舞蹈的教育和活动,要特别关心和积极支持。 八、传播各地舞蹈艺术的新信息,了解各地舞蹈艺术发展的状况及科研成果;有计划地开展市内外的舞蹈文化交流活动。 九、积极吸收会员,扩大协会组织,并按有关要求推荐会会员加入福建省舞蹈家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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