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溶剂残留量 |
释义 | 溶剂残留量是指1公斤(Kg)油脂中残留的溶剂毫克数(mg)。在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中,溶剂残留量是大家常见的一项强制性的质量指标。 在油脂工业上,主要用压榨法、浸出法或先压榨再浸出的方法制取植物油脂。一般含油量较少的油料种子,多采用浸出法或预榨浸出法来取油;含油量多的如花生仁、芝麻等多数用压榨法取油。也有的厂家利用先压榨取毛油,再以浸出饼粕取余油以提高效益。浸出法取油是用有机溶剂对油料浸泡、冲洗、使油脂溶入溶剂里,得到溶剂和油脂的混合物,然后加热蒸发,使溶剂挥发而剩下油脂。例如将大豆软化压碎制成薄片,浸泡在以六碳烷烃为主要成份的“六号溶剂”里,浸出来的溶液便是豆油和溶剂的混合油。再利用豆油和溶剂沸点不同的特性,加热将豆油和溶剂分开,取出的豆油属毛油,回收的溶剂可循环再用。这些浸出的毛油,不加精制是不能食用的,因为溶剂内含有烷烃、环烷烃、烯烃和芳香烃等化合物。其中,芳烃毒性较大;烷烃毒性较小,但它对人体呼吸中枢有麻醉作用。溶剂残留含量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同时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的大小。因此,为了严格控制食油中的溶剂残留量,保证安全食用,在国家食用植物油标准中,溶剂残留量被列为强制性的限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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