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日照市司法局 |
释义 | 领导班子成员王 智 局 长 党组书记 杜克成 副局长 党组成员 武爱民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刘书荣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史安祥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冯志法 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 高挺华 副局长 党组成员 丁元秋 政治部主任 党组成员 徐淑昌 副调研员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办、外事、信访、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专项经费、相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主任:徐淑昌 (二)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办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科长:顾伟武 (三)律师管理科 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申请、律师执业申请的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国(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日照办事机构;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的工作。 科长:刘元明 (四)公证管理科 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审核、公证员执业证的审核颁发;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承办与国(境)外公证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指导市公证员协会的工作。 科长:张传信 (五)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科长:申 亮 (六)政策法规科(挂行政服务科牌子) 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局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协助省司法厅做好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法学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办理、证照发放以及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检验、鉴定等特殊许可程序的办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办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所涉及的有关规费的收缴工作。 科长:张逸之 (七)劳动教养管理科 管理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指导监督市劳动教养管理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劳动教养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和强制治疗,查处劳动教养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和问题;指导劳动教养场所的生产、基建、财务、装备等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政治部(挂警务处、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管区县司法局领导干部;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 主任:丁元秋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日照市司法局主要职责(一)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劳动教养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管理在日照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和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按规定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 (七)协助省司法厅做好全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 作。 (九)监督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十)指导市法学会、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区县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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