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仁怀市人民医院院聘医务人员实施细则 |
释义 | 根据《仁怀市人民医院院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院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程序 1、经初审合格后的考生参加考试。 2、临时抽取外聘专家,由专家临时出题考试,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上午8.30-10.30。 3、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经笔试、操作、面试合格的考生经公示后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后,经院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公示一周无不良反馈进入院聘程序。 三、考试项目及占分比例 1、理论考试占60%。 2、操作占30%。 3、面试占10%。 四、加分条件 1、具备执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中级职称笔试成绩加20分。 3、副高职称笔试成绩加30分。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蔡聪梅 副组长:罗宇东 陈云端 成 员:程 群 万昭喜 杨应跃 魏 艳 罗太行 张元芳 罗应富 丁贤昌 张 宇 张 琴 蔡回波 李 伟 李红秋 李仁明 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由程群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 二)、领导小组下设分组 1、身高测量组 2、学历资格审查组 3、财务收费组 4、专业考试组(理论和操作) 5、面试组 6、体格检查组 7、监督小组 8、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 六、补充条件 经2008年11月24日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本次应聘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与本次报名。 1、应聘临床:临床医学往届本科毕业生。 2、应聘医技:持有执业资格的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检验、药剂专业必须具备师级资格)。 3、应聘护理 :200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未获得执业资格的护理大专以上毕业生。 仁怀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2008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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