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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仁怀市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释义

仁怀市政府纠风办

(2007年4月15日)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遵义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仁怀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抓好落实,务求实效。一是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要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坚持从自身抓起,以良好的表率作用带动全行业、全系统树立良好的风气。二是解决好突出问题。当前,特别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其他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公共服务行业,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信、邮政、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继续在掌握公共权力或居于垄断地位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具有审批、执法权的部分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不断创新评议方法,增强评议效果,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在立规矩、抓落实、强监管、严考核、树新风上求突破,在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有效管理上求突破,以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我市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今年,全国农村地区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是中央为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坚决贯彻,确保免除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享受到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二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对原有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禁止公办学校假借办分校、实验校之名高收费、乱收费,继续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依法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三是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择校收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入地政府要对农民工子女采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同时,进一步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3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得提高,并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四是强化收费监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进一步清理地方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违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政策措施。下大力气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

2、大力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严格执行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改革不适当的经济激励机制,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收受、索要“红包”以及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二是综合治理药价虚高问题。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减少环节,降低药品经营成本,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降低药品价格中的作用;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程序;加强药品成本价格调查和监测,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逐步推行对所有处方药实行政府定价;继续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确保药品降价让利于民;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适时监控,坚决纠正乱收费、乱加价行为。三是大力整治医药市场秩序。严格药品检验制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规范新药审批行为,防治改头换面,以旧充新,提高药品价格。加快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以及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为。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一是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乱收费现象。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多家上路,多头执法以及治理超限超载中重复收费、罚款,以罚代纠和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严格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管。四是严肃查处发生在公路上的各种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

(三)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解决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各地要在深入调查、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二是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强化对农业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主要是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的监管;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营和强行以资代营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集中治理财务混乱村;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监管。三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落实部门指导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进行深入治理。四是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各部门不得向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和村级组织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发生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五是解决新农村建设中不切实际的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强行要求农民配套出资出劳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遵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方法,对市直机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评比达标表彰比较盛行、社会反映强烈的部门,以及以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五)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15号)要求,尽快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定位、人员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按照《贵州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成果。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高额承包费”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严肃查处政府公务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以及相关业务或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对违规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截留或挪用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或者不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实施行业管理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要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报刊问题。

二、工作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各有关单位抓纠风工作的责任,形成抓纠风工作的合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纠风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协调机制。注意发现典型、培植典型,精心打造纠风工作“亮点”,运用典型示范引导,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防止形成新的不正之风。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明查与暗访、日常检查与年度评议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教育、卫生、水、电、公交、客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行业及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尤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回扣”、“开单提成”、“红包”问题;涉农政策规定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市物价、审计、财政、法制等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的综合监督作用.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配齐配强纠风专兼职人员,充实纠风工作一线的力量。加强对已聘用的行风监督员的管理,建立完善工作、考核、聘用、辞退等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行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认真抓好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结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纠风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提高纠风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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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