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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陈兆仑
释义

陈兆仑(1700—1771)清代官员、文学家。字星斋,号句山,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雍正八年进士,授知县。乾隆元年,举博学鸿词,授检讨,官至太仆寺卿。工诗善书,论书法有主卓识,有《紫竹山房诗文集》。

人物生平

陈兆仑,自幼聪慧好学,7岁就拜师习文,15岁时读完十三经,旁涉子史,因此以学识广博、记忆力强闻名于时。雍正八年(1730)进士,选为知县,分发福建。闽浙总督郝玉麟器重他的才学,延请他主持鳌峰书院讲席,并兼管通志局事务。雍正十三年,诣京师试,授内阁中书兼撰文,充军机章京。

乾隆元年(1736),应召廷试博学鸿词二等,授翰林院检讨。次年,充任《世宗实录》馆纂修,兼《三朝实录》馆校对。六年(1741),充湖北乡试正考官。次年,充日讲起居注官,又历任《大清会典》、《明纪纲目》、《续文献通考》纂修官。十七年(1752),上御经筵,以撰进讲义称旨,擢左春坊左中允。御试翰詹各官,复擢侍讲学士。乾隆十九年,再迁顺天府府尹。值大水,兆仑心计指画,抚绥安集,无不得所。畿辅役繁,旧设官车疲敝,议佥富户应役,兆仑奏罢之。时方西征,发禁旅,兆仑经画宿顿储蓄,井井有绪,军民晏然。乾隆二十年升为翰林院侍读学士。二十一年(1756),迁太常寺卿,充《续文献通考》总裁。上谒陵,以同官迎驾失仪,左授太仆寺少卿。三十二年(1767),再迁太仆寺卿。三十六年(1771),卒。《清史稿》有传。

人物才华

陈兆仑精六书之学,尤长经义,于易、书、礼均有论述,旁征博引,不专主一家之言。他的诗文,“不以气炫才,不以词害志,醇古澹泊,清远简放”,抒发感情,淋漓酣畅,为京师士子士大夫奉为“文章宗匠”。前后和御制及进呈诗文,屡有称赞,多次获得御赐书籍、砚墨、绮貂等。兼工书法,尝自云:“我书第一,文章次之”。自以为书法成就高于诗文,梁同书称他是“不以书法成名而其书法将传于世”的书法家。著有《紫竹山房文集》二十卷,《紫竹山房诗集》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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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