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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全国大中专生诚信档案管理办公室
释义

成立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中专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和《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文)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大中专生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国家大中专院校诚信教育协作机制,科学培养学生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习惯。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与北京民教联盟信息科学研究院共同成立“全国大中专生诚信档案管理办公室”在全国联合开展大中专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

组织机构

全国大中专生诚信档案管理办公室于2011年4月30日,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联合北京民教联盟信息科学研究院正式成立。其日常工作开展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监督管理。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凤梧、常务副主任林钧跃、安明先生担任全国大中专生诚信档案管理办公室名誉主任,主任由北京民教联盟信息科学研究院院长胡锦澜先生担任,执行主任由北京民教联盟信息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孙文升先生担任。

其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府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中专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开展全国大中专院校诚信教育工作,加强学生诚实守信的道德意识,科学培养学生正确的诚信观,形成一套健全的全国大中专院校诚信教育协作机制。

业务范围

针对全国大中专院校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承担“诚信大讲堂”系列讲座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诚信档案领域的各种学术交流、会议;负责全国大中专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

工作开展

全国大中专生诚信档案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一直按照《诚信档案管理办公室规则》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制定规则、建立工作机构;配合政府,组织专项课题调研;创建全国大中专生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为学生,学校,企业提供信用服务,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信用的政策、法规;发展会员、设立地方分支机构;开展合作交流;积极推动我国教育信用发展的有益社会活动,实心实意的为学校,学生,企业服务,加快我国教育信用体系协作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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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