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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陈裕鸿
释义

个人简介

陈裕鸿,男,195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广东省普宁市人。1971年应征入伍,历任战士、班长、秘书、副指导员、连长、作战股长,1987年营职干部转业,从军16年,从警20年。曾荣立一等功1次,集体一等功2次,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4次,三等功9次,被广东省公安厅评为省刑侦先进个人,多次被普宁市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警察、劳动模范。现任普宁市公安局国安大队教导员,二级警督。

个人荣誉

1971年1月至1987年1月在86515部队服役,在服役期间,因军事训练、战训工作突出,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6次。

1987年至1990年2月任里湖派出所副指导员,认真钻研业务,侦察破案成绩突出,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

1990年2月至1994年5月任刑警队副队长,充分发挥刑侦三大支柱的作用,侦破刑事案件300多宗,被省公安厅评为刑侦先进工作者,市局荣记三等功3次,嘉奖3次。

1994年5月至1995年2月任市局池尾派出所所长,带领全所干警搞好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和辖区的治安防范,社会治安稳定,侦破刑事案件60多宗,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个人被荣记三等功1次,派出所被省厅评为省级优秀派出所。

1995年2月至2000年1月,任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1999年1月享受副科级待遇),任职期间,带领全队民警日以继夜、废寝忘食,与犯罪份子斗智斗勇,经常化妆侦察,深入窝点,捣毁犯罪团伙,侦破重特大杀人、纵火、爆炸、投毒、绑架、勒索、抢劫、盗窃、贩毒、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1000多宗,狠狠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为普宁的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尤其是在1997年5月19日潮汕地区发生的一起假警察抢劫801万元,枪杀3人的特大案件中,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亲临普宁指挥侦破工作,时为刑警队队长的陈裕鸿率部全力以赴,开展侦查,追捕,足迹遍及粤、桂、琼、闽、赣、豫6省数十市、县,历时百日,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缴获作案工具军用冲锋枪2支和军用手枪3支,军用手榴弹2枚,追回上百万元赃款。该案于1998年由省公安厅和珠江电影制片厂合拍的原班警探演绎纪实电视剧“粤东第一案”,并在全国发行。在任队长5年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3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警察。刑警队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2次,省厅记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4次。

2000年1月至2002年9月任城东派出所所长,在任职期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抓好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为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想方设法,搞好治安联防、外来人口管理、档案管理。带领全所民警侦破刑事案件200多宗,被荣记三等功1次,被市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派出所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先进单位,记集体三等功1次,档案管理被评为省特级达标单位,外来人口管理被省评为先进单位,警务规范被省评为先进单位。

2002年9月至今在普宁市公安局国家公安保卫大队任教导员,在为国家的安全作好本职工作。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爱憎分明,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艰苦奋斗,为人表率,积极工作,10多年如一日,与一切违法犯罪份子作殊死斗争,真正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枉法,未曾办过冤假错案,尽到做一个人民警察的责任,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为普宁的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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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6: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