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与燊 |
释义 | 基本信息历史时期: 辛亥革命时期 历史事件: 黄花岗起义 姓 名: 陈与燊 性 别: 男 民 族: 汉 籍 贯: 福建闽县 人物简介陈与燊(1887~1911年),字愈心。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早年立志革命,曾与林觉民等在福州城内组织爱国社,宣传革命。21岁东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攻读法律,加入同盟会。擅长讲演,言词慷慨激烈动人,又善作革命文字,拟办《天声》月刊,未果。宣统二年(1910年),盛宣怀倡借外资筑路以图私利,陈与燊愤慨之极,欲往刺之。翌年春,知广州将有大举,乃率先赴香港;又与王彦功同赴台湾林熊祥处,筹募军需。因其文弱,众劝勿参加起事。陈与燊道:“事苟不成,诸君尽死,我义难独生。”随敢死队进攻督署,奋不顾身,所向披靡。直入觅总督张鸣岐不得,转攻督练公所,遇敌援兵,左眼中弹血流如注,忍痛竭力死战,被擒,直供不讳。与陈可钧、陈更新等同时就义,临刑不屈,容色怡然。 与林觉民等创设“爱国社”,宣传革命宗旨。入报界,著论立说,抨击时政,被清廷勒令停刊。乃加入“闽南救火会”,主编《调查录》。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由舅父萨镇冰资助东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同盟会十四支部,草拟组织章程制度。立宪派在东京锦辉馆集会,鼓吹君主立宪时,他登台驳斥梁启超。宣统三年(1911年)初,孙中山决定在广州起义,与焱木返闽参加准备工作。农历二月上旬,先往台湾募款三千元以充军饷。农历三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时三十分,随黄兴攻入督署,转攻督练公所时,与清军水师提督李准部相遇,不幸左目中弹,力尽被擒。农历四月初三日,就义于广州大码头。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恨清廷柔暗误国,投入报界,掌笔政,因持论不利于清廷被禁。 1908年留学日本,入早稻田大学,学习法律,并加入同盟会。 1911年(宣统三年)春闻广州将有大举,遂驰抵香港,曾被派赴台湾筹款。 1911年4月27日广州起义(黄花岗之役)发动,他参加攻打两广督署,力竭被捕,从容就义。葬于广州黄花岗,为七十二烈士之一。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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