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琼海市人民法院
释义

海南岛1950年5月解放,琼海市原为琼海县,琼海县又由原琼东县、乐会县合并而来。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旧法院,1950年10月设立琼东、乐会县人民法院;1954年琼东县人民法院下设大路、长坡巡回法庭,1955年5月撤销巡回法庭,设立文曲、大路人民法庭。乐会县人民法院下设阳江人民法庭;1958年12月,置琼海县人民法院;1959年11月设乐会人民法庭;1960年设长坡人民法庭;1964年,设审判委员会和刑、民事审判庭。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4月,归口县保卫组;1972年10月1日,恢复琼海县人民法院及其下属机构,设院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加积、大路、塔洋、福田、中原、阳江人民法庭;1978年增设东红、东太、东平、东升、南俸等5个国营农场人民法庭和彬村山华侨农场人民法庭;1979年3月,复设审判委员会;1983年5月,设立经济审判庭;1984年7月,设立执行庭;1985年设立政工室;1988年10月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1990年6月设立行政审判庭。

1992年9月撤销福田人民法庭,同时成立上埇人民法庭,1999年10月撤销上埇人民法庭;1993年设立档案室,2002年并入办公室;1993年设立调解中心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心,1994年撤销;1993年撤销阳江人民法庭;1993年设立法警大队;1997年撤销加积人民法庭;1998年撤销大路人民法庭,同年成立泮水人民法庭;1998年撤销告诉申诉庭,同年成立立案庭;1998年设立监察室、审判监督庭,撤销执行庭,设立执行一庭、执行二庭;1999年撤销东红等6个农场法庭;2002年撤销审判监督庭,撤销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设立执行庭,撤销民事审判庭设立民事审判第一庭,撤销经济庭,设立民事审判第二庭;2006年9月复设审判监督庭。

2006年至今法院机构设置有14个:办公室、政工室、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塔洋人民法庭、中原人民法庭、泮水人民法庭。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5: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