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区域、生产力布局、城市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提出县及县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县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掌握粮源,实现粮食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搞好全县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全县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指导全县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综合平衡全县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县直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国家、省和市审批项目; (六)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七)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争取并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协调各项社会事业之间及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信息产业工作,参与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职能;负责研究信息产业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产业政策,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九)研究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县主要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确定县重点产业项目,研究提出主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 (十一)贯彻实施国务院及其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制订全县价格改革和粮食流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组织实施粮食网点建设和技术改造;对列入价格管理目录中属于县管理的价格和收费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二)制订全县价格管理的行政措施;负责全县价格综合平衡,组织全县性的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依法对县直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的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处理价格争议。 (十三)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分工审批权限内的工农业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垄断性经营的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经营性和中介服务收费,以及无形资产等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四)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的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十五)负责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十六)负责对市场价格的监测、监审,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负责全县工农业商品、公用事业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及收费项目成本的调查分析;建立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向政府提供价格政务信息,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十七)负责组织涉案标的物价格评估、价格鉴证、认证、咨询、仲裁,以及拍卖公物的底价认证和财物拍卖等价格事务工作。 (十八)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政策,负责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保障军粮供应;指导和帮助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协同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全县粮油产品质量和饲料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粮油仓储管理,确保储粮安全。督促各级储备粮、粮食风险基金及各项粮油政策性补贴的落实。组织先进粮油加工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承担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计划、物价、粮食系统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一)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价格、粮食流通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项目(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 (二) 培训班收费审批 (三) 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及发票验审 (四) 核发《收费许可证》 (五) 竣工验收 (六) 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七) 审批初步设计 (八) 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 审批项目建议书 内设机构办公室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和核稿;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督查决议事项的实施; 负责财务、文秘、保密、档案、信访、宣传、保卫、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车辆管理、后勤服务; 负责局《发展与计划》信息的编辑;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教育及提案处理、咨询服务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协助局领导抓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的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发展规划科(农村经济科)研究制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协调衔接平衡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制定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评估论证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运行状况进行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对策建议;研究提出收入分配和居民消费调节有关政策建议。 研究分析全县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运筹与衔接,提出筹措重点建设资金的政策建议;会同或参与制订财政、金融、投资体制的改革方案,申报企业债券发行; 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负责全县重要物资的宏观调控和储备,协调指导全县各专业市场的培育和建设;负责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内外贸及重点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制订全县信息产业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产业政策,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信息网络(通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和除党政专网以外的其它专用网)建设实行宏观管理;参与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县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指导县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指导协调全县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研究社会发展战略,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各项社会发展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申报向省、市争取的社会发展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高校中专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和高校中专新建、扩建、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改革和管理。 研究提出各相关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产业总量平衡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 负责全县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宏观调控和储备;研究指导市场流通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参与研究制定内外贸及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参与科技三项费用的计划管理和合理配置。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有关农业方面的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申报农业、林业、水利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农业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战略和政策措施,安排农林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组织编制全县国土整治、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提出县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和绿色援助项目;参与研究制定各类特色园区的发展规划;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 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开展对全县农业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负责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农业区域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 投资综合科(重点办)研究提出全县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负责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的投资计划,负责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计划管理;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县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研究起草投资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研究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和监督外资的使用;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贯彻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全县外商投资导向,负责安排和上报外商投资重大项目;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全县基本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县重点工程的实施管理,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负责限额以内及县级单位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批;指导和协调全县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核定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的招标发包方式和范围;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和监督;研究报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查确定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及重点工程的工程监理管理和监督。 研究提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衔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和项目布局;研究提出节能政策措施和指导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方面的对外合作,提出或审核能源、交通等项目的年度专项拨款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参与研究、审定交通战备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参与对能源、交通方面的价格和专项建设基金政策研究。 价格调控管理科制订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县物价工作的年度计划;测算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制订价格调控措施;指导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综合分析全县价格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对国家、省、市制定的价格管理目录中属县管理的价格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协调工作;组织县本级并指导全县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负责全县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制订和调整审批权限内的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价格,以及随价格收取的费用标准;落实有关价格干预措施,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施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审制度;对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进行测算;协调、指导有关商品生产流通行业组织和有关经营性服务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争议。 收费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服务收费;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制订和调整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定期验审制度;指导对有关收费的成本、费用调查;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负责房地产业政策研究、价格审核,经济适用房价格审定,协调全县收费争议。 粮食调控管理科调控全县粮食市场,实现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执行省、市购销调拨和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粮油购销、调拨和储备业务,组织县内“订单”收购,调入县内欠缺品种,安排好军粮供应和灾区、贫困地区及库区移民的粮食供应;引导农村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和品种优化;监管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和各级储备库,管住管好储备粮;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财政补贴和结算工作,指导全县粮食财务、会计和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编制全县粮食财务报表并对粮食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负责编报全县粮油统计报表,收集、编报粮食工作信息。制定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网点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全县储备粮油的管理,对全县粮食仓储“一符四无”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广先进保粮技术,提高科学保粮水平,确保储粮安全,开展对农村安全储粮的指导和服务;监督管理全县粮油产品质量和饲料质量,负责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积极培育粮食市场,协助工商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管理;组织全县粮食行业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推广先进粮油加工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防台防汛。 直属单位庆元县价格认证中心 庆元县粮食收储公司 单位地址松源镇石龙街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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