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释义 |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精神,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农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将省属电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职责划给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 (二)将“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职能逐步社会化。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研究拟订本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下山移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县、镇、办事处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研究拟订本市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地区、高寒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下山移民搬迁安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协调、服务省直及发达地区(佛山市)对口帮扶单位和市机关挂钩扶持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五)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并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 (六)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考察、论证、筛选、审定扶贫信贷开发项目、财政扶贫项目和老区建设项目,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项目,并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七)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全市乡(镇)以上干部参加国家和省的扶贫管理干部培训。 (八)开展全市的贫困状况监测、登记建档立卡、统计,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分析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状况,对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移民搬迁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九)研究拟订本市农村贫困户安居工程、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中长期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研究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3个副科级机构: (一)综合科 承担机关的人事、政工、纪检和工、青、妇、计划生育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和后勤、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对口帮扶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综合性的扶贫开发规划,起草重要文稿、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承担简报、宣传工作、扶贫培训组织工作。 (二)业务科 承担贫困地区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工作;贫困村(专业合作社)互助资金工作;市直机关挂钩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承担贫困农民扶贫安居工程、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山区县和贫困地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和商品基地建设工作;承担扶贫工作考核;承担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全市的贫困人口状况监测、登记建档立卡、统计,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分析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状况;负责落实市人大有关方案、市政协有关提案专项调研工作;负责相关业务资料、统计、政策调研工作;拟定每年“扶贫济困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老区建设科 调查老区建设工作情况,拟订老区建设计划并协调、指导、监督实施老区建设开发工作;承担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的规划,项目评估、论证、审核、报批和跟踪检查工作;协调解决贫困地区、高寒山区、少数民族人口迁移安置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分析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状况。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高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