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 |
释义 | 青教职成〔2010〕1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各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教学质量,展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和技能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0年3月31日前在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和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在校生。 二、比赛项目 大赛项目设计算机技术、数控技术、电工电子、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建筑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美容美发等9个专业类别的28个比赛项目。 1、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5个: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普通车工;机械装调技术(装配钳工)。 组队要求:数控车工项目和数控铣工项目每代表队各限报2人;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项目限报3人(其中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数控车工1人,工艺编制1人);普通车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人;机械装调技术(装配钳工)每代表队限报2人。 2、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2个: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含四轮定位);汽车维修基本技能。 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最多6名。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项目以校为单位组队进行比赛,每代表队可出2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汽车维修基本技能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 3、烹饪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4个: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组队要求:每代表队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4、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3个:时尚合体女式上衣款式设计与立体造型;女式时尚休闲上衣CAD板型制作与缝制;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组队要求: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均限报3人。 5、电工电子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4个: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 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 6、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3个:网络综合布线技术;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 组队要求:团体赛网络综合布线技术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3人;个人赛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3人。 7、美容美发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4个:板寸推剪造型(公仔);女士中发翻翘发式(公仔);新娘形象设计造型(化妆、盘发);晚宴整体造型设计(化妆、盘发)。 组队要求:美发美容类参赛选手可任选参赛项目,每个项目限报2人,参赛选手不得超过8人,所需模特各自解决。 8、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2个:工程测量;工程算量。 组队要求:工程测量为团体赛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组,每组参赛学生3人;工程算量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3人。 9、现代物流技能大赛 比赛项目1个:进出库作业团体赛。 组队要求:每代表队限报3人。 三、 大赛时间 实行分级竞赛机制,即校级、省级和全国大赛。其中校级竞赛由各校结合专业教学和技能实训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大赛于2010年5月中旬举行;根据省级大赛结果,结合全国大赛要求,将组织省级集训队,于6月下旬参加全国大赛。 四、承办学校及主要职责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数控技术承办学校为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承办学校为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烹饪、美容美发承办学校为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服装制作与模特表演承办学校为大通县职业技术学校;建筑工程技术承办学校为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电工电子承办学校为省重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技术承办学校为西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现代物流技能承办学校为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各承办学校负责组织举办相关技能省级大赛、提名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进行全国大赛前的集训和参加对应专业技能的全国大赛等工作。 五、奖励办法 大赛设参赛选手奖和指导教师奖,其中参赛选手奖按每个竞赛项目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其余为优秀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六、大赛报名 各职业学校须根据本通知要求,在开展校内比赛的基础上,选拔出参加全省大赛的选手,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选手的《2010年青海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一)、免冠正面小2寸照片5张(背面注明学校和选手姓名)、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2010年青海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二)等材料于3月31日前报至相关专业的承办学校。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七、组织领导 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协办,有关职业院校承办,成立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王予波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 来 萍 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会长 庞 青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秘书长 晁海东 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 成 员:郑秀龙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马福强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调研员、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霍建洲 省重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郭 辉 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范宣琦 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马勤忠 西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朱永红 大通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吴进文 互助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李文时 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富贵 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三亮 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 程 浩 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干部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厅职成处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 八、有关要求 (一)各承办学校及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竞赛基地建设,组织好相关专业技能的省级大赛。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应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在加强技能教学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校级竞赛,尽量扩大覆盖面,促进学生技能水平的提升。省级大赛以职业院校为单位参赛,各参赛学校要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负责大赛参赛事务的协调和领导工作。要加强参赛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作安全规则教育,确保文明参赛、安全比赛。 (三)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或申报省级重点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组队参加相应专业项目的比赛。 (四)参赛选手须符合规定要求,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收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各专业技能大赛的具体规程及大赛有关活动安排另行通知。请各职业院校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马福强,联系电话略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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