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海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释义 | 一、单位简介:青海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隶属于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5年6月,挂青海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牌子,现有编制人员9名。 二、业务职能: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负责中央驻青单位、省属单位及社会团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以及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档案管理;组织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开发社区公益服务岗位,扶持帮助残疾人个体就业;对农牧区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服务保障;针对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及其它重度残疾人的特点,开展个性化就业服务;组织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负责职业指导人员的资格培训和组织鉴定工作;建立并管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开展盲人按摩人员培养、培训及就业安置的组织与指导检查;负责全省盲人保健按摩师技能鉴定,承担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实施全省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等。 三、组织建设 中心编制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内设四个业务科,下设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所。 工作概述: 1、保障金征缴科:负责对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会同地税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央驻青及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负责核查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保障金减、免、缓的有关资料;协调劳动部门对全省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劳动监察;负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宣传工作。 2、就业服务科(省残疾人职业介绍中心)负责指导和联系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业务工作,编制省本级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年度计划;办理省残疾人职业介绍中心日常工作;承担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工作;负责残疾人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代管档案、协助办理社会保险及组织劳务等工作;负责建设、管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 3、盲人按摩科:负责省盲人按摩及盲人计算机培训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省各级盲人按摩机构的组建及管理工作;负责盲人按摩人员培养、培训及就业安置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扶持帮助盲人举办按摩站(点);负责开展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师技能培训工作,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评审工作;负责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所工作。 4、综合科:协助中心领导做好中心的政务和事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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