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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陈体强
释义

个人简介

陈体强(1917~1983),中国国际法学家。福建闽侯人。193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政治学系。1945~1948年在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国际法,获哲学博士学位。1948年回国,在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任教。1950年后,历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编译委员会副主任兼研究部副主任、中国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1956年以后,先后在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国际问题研究所担任和主持国际法研究工作。1981年起任外交学院教授并兼任北京大学教授。1981年任外交部法律顾问。1983年当选为世界性的国际法学会的联系会员。他毕生致力于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所著《关于承认的国际法》一书,1951年以英文于伦敦出版,在国际法学界受到高度重视,被列为当代国际法必读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他从理论上分析和评论中国外交实践中的现实国际法问题,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中印边界问题、北部湾海域划分问题、金边傀儡政权、中国飞机被劫持到韩国、湖广铁路债券案等方面均撰写过文章。

曲折的人生经历

据何炳棣所言,20世纪华人在欧美著名大学所完成的博士论文、一经出版就被推为国际名著的只有两部,而陈的这一论文,则是其中最优者。“几可目为20世纪中国社科方面的一个奇迹”。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奇迹”创造者,在1948年回国之后,却出人意料地沉寂下来,再也无法续写他的传奇。他很快被推入院系调整和政治斗争的洪流中,不仅无法自由地从事他所擅长的学术研究,无法与外界学术同仁自由探讨,而且连自己的安全与生存都几乎成了问题,1983年,因脑溢血过早地离开了人间。在他生命最后14天的“自序”中这样写道:

“......1957年后,格于形势,搁笔伏枥,坐视光阴流逝,报国无门。1979年后国际法学界重见光明,我亦振笔再起,写了文章若干篇,但已是强弩之末,力难从心,水平远低于客观要求,论述亦无补于实际......”(陈体强:《国际法论文集》)

“格于形势”四字最令人痛心,因为这道出了一代知识分子悲剧的源头。然同样的悲剧岂陈一人?仅何炳棣所记者,就有丁则良、罗应荣等几位,他们都是那个时代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罗应荣的经历也许更有戏剧性:他于1951年得知抗美援朝战争爆发,毅然放弃即将到手的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博士学位回国,他先是主动请求“受训”,希望进入外交部为国效劳,在京盘桓数月,终因缺乏“斗争经验”,不允。后只好到岭南大学教书,1957年被打成右派,既不准教书,又被限制行动自由,大概于1980年代初期含冤而死,一生未曾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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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