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少英 |
释义 | 1 苏州大学教授教授,男,1942年12月生,籍贯江苏省苏州市。1965年毕业于江苏师院政治教育专业,现为苏州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治、邓小平理论。著有《邓小平与当代中国政治》、《办公室科学管理》等,发表论文50多篇,曾获江苏省社科三等奖;兼任苏州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苏州大学出版社总编、学报(社科级)主编等。 2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少英,女,1954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硕士,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校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曾任华侨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 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税法、房地产法的研究。著有《中国税法问题研究》、《华侨房地产权益的法律保护》、《现代法学》、《法学家》等著作,参编《财税法教程》等教材,在《中国法学》、《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近40篇,主持《可持续发展与税收》、《农民负担与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研究》、《公司税收法律问题研究》等省部级课题。曾在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上获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中国房地产法制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山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 3 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女,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参加检察工作25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6年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先后承办审查批捕、起诉案件780件, 所办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在任市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期间带领全科干警办理案件5800件,审理8600人,公诉科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为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陈少英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组”, 3年来共办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20件,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出了贡献。其廉洁从检、拒请拒贿的事迹多次被《人民日报》、《当代检察官》、《中山日报》等媒体报道,充分展示了当代女检察官的精神风貌。 4 福建漳平烈士陈少英(1919-1950),福建省漳平县拱桥乡梧地村人。1919年4月出生,1949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第39军115师343团警卫连战士。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于1950年10月改编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1950年底在战斗中牺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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