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翠英
ISBN:10位[7509301831]13位[9787509301838]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
定价:¥24.00元
破产产生的前提是举债,破产法规范的是举债后因不能清偿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举债是当事人之间缔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有举债必然有破产。当举债之后不能清偿债务时,立法应当怎样调整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法律对待该问题的睡理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
结论:我国新《破产法》的“破茧”
难题之一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难题之二破产受理——破产程序的开始
难题之三破产管理人制度
难题之四破产财产
难题之五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难题之六破产债权
难题之七债权人会议
难题之八破产预防程序: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
难题之九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解体
难题之十破产法律责任
代结语:新《破产法》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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