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瓶魔 |
释义 | 《瓶魔》,[英] 罗伯特 路易斯 史蒂文森。 作者生平:史蒂文森,全名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LouisStevenson),1850年11月13日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小说《金银岛》(TreasureIsland)是其代表作。 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土木工程师,在灯塔建筑方面成绩斐然,十分希望史蒂文森长大后能继承自己的事业。1867年,史蒂文森秉承父亲旨意进入爱丁堡大学攻读土木工程。其实他从小就对文学情有独钟。史蒂文森曾回忆道:“我整个儿童时代和青年时代一直在为一个目标忙着,那就是练习写作。我的口袋里总是装着两个本子,一本是阅读的书,一本是写作的本子。”因此入学不久,他便向父亲要求改学文学,结果未获批准。作为折衷,父亲让他改学法律。一八七五年,他通过毕业考试,成为了一名律师。但他对文学的热情没有丝毫减退,即使在受理诉讼案件时,仍抽空从事文学创作。 1894年,年仅四十四岁的史蒂文森突患中风,病逝在太平洋南部的西萨摩亚的首都阿皮亚并葬在当地一座能俯瞰太平洋的高山上。他的墓碑上铭刻着他亲自撰写于多病之秋的一八七九年的一首著名《挽歌》。 作品中心:在《瓶魔》中 魔瓶应该说是全书的中心与主题,关于这个奇特瓶子的特点与功用书中是这样描述的:“这是个奇怪的东西,摸上去,看起来这瓶子该是玻璃做的。可它的玻璃是在地狱的火焰里冶炼过的.瓶里住着一个小魔鬼,那就是咱们看见的老在移动的影子;要是有人买了这个瓶子,小魔鬼就听从他的指挥;他所渴望的一切——爱情,名誉,金钱,等等之类只要他说出来就是他的。拿破仑有过这个瓶子,靠它成为了世界之王;最后买掉它就失败了,因为瓶子一旦卖掉,那种力量和保护就都消失了;而且除非一个人满足于他已有的,否则灾祸就会降临。这瓶子有个缺点,如果一个人在买掉瓶子之前就死去了,他就得永远在地狱的烈火中煎熬。这瓶子有个特点。好久以前,当魔鬼初次把它带到人间时,它极其昂贵,最初以好几百万美元卖出,可是除非亏本出售,否则这东西根本卖不掉。如果说你以原价出售,它就会鸽子似的回到你这儿。因此,最近几百年来价钱一直下降。 内容简介:年轻的水手在码头买到了一个魔瓶,因此他也得到了财富与爱情。但魔瓶中的瓶魔时刻使他感到他的灵魂受到威胁,如果在死之前不把它卖掉的话。 但是瓶魔已经是最低价格了,他该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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