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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陈梅馨
释义

陈梅馨(后改名陈明君),中国香港演员。1969年出生于马来西亚。1988年港姐落选。后来走性感女星的线路,但事业一直未有起色。

中文名:陈梅馨

外文名:Lau, Prudence

别名:陈明君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香港

出生日期:1969年1月16日

代表作品:体重:47kg 血型:A

主要成就:1988年参选香港小姐

身高:168cm

体重:47kg

血型:A

人物简介

1988年陈梅馨参选港姐落选。1990年因拍MTV而认识温兆伦。1993年两人传出绯闻,一年后分手。1996年温兆伦为了追讨十四万的钱债,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陈梅馨出境。最终陈梅馨给温兆伦补偿了10万港币。此事让温兆伦人气大跌。后来陈梅馨又卷入亚视艺员姜皓文及金慧英的三角恋。后来改名陈明君,痛下决心以性感形象示人,并到有线电视主持成人节目,但始终未见大红大紫。

相关资料

温兆伦与陈梅馨,是在九四年十一月分手的,向她追讨赔偿,则是九六年二月的事。「为什么要等一年多才采取行动,因为我是一个重情的人,我绝对相信,没有爱情,依然可以做朋友,我信有友谊存在,所以,我一直希望就欠债事件,双方能坐下来倾,但她一直逃避,在这段时间,给我发现她做了很多对不起我的事,我好不开心,今日你问我,我与她相交,有什么感觉,我只觉得自己是『傻仔』,我爱她(以前),尊重她,但是,她却一点也不珍惜。」

温兆伦永远难忘,在一个与陈梅馨谈及分手的晚上,他看著对方,茫茫然,只是傻傻的一句:「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对方的答案是:「我从没有要求你爱我啊!」一句话,把温兆伦的心伤透了,他说,他哭了。

「我等了一年多时间,我希望她可以改,可惜,九六年二月,我在台湾工作著,律师告诉我,她要去英国了,再不采取行动,我再不能把钱讨回来。」

不是为了区区之数才发控告信,聘用律师处理,所付之数也不菲:「我只是痛恨爱情与友谊都被出卖,为了原则的问题,我在台湾想了又想,好痛苦,有时吃了两粒安眠药也睡不著,最後,我决定给她一个教训,她不要以为我可以被欺负到,以为我是男人,不敢为面子处理,我坚持起来,是极坚持的。」

温兆伦聘了两位大律师,一位律师,三个人为他处理这件案,「其中一个还是女大律师,我希望,中间有一位女律师为我处理这件事,令这件事更公平,如果知道真相,就是女律师也肯帮我。」

温兆伦已经有了新女友Winnie,两人感情稳定,相处得很开心。对陈梅馨,温兆伦已经心死,但他坚持:「我一定把官司打到底。我是正路人,不会偷偷摸摸,她太喜欢讲大话,我不会再爱她,信她。以後若要商议任何问题,可以,但请在我律师面前商讨,我不会私下解决,我要取回公道,做什么事都要有时间证人。」

他说,他重视婚姻,重视亲情,更爱惜Winniee,所以,一切生活日常事,他都会安心享受。

「但是对陈梅馨,我一定不会放弃控告,直到有结果为止。」

没有转圜余地?

「没有!」温兆伦坚决表态:「不会让步,除非她做回应该做的事 -- 还债,那么,我便觉得安乐。」

电视作品

《一号皇庭》《豪门插班生》

《包青天》

《娱乐插班生》

《乐坛插班生》

《方世玉与乾隆皇》

《何东狮吼》

《千岁情人》

《雌雄大老千》

《我为钱狂》

《刑事侦辑档案》

《重案传真》

《急救香港》

《人上人》

《众里寻她千百遍》

《同心渡过》

电影作品

《BIG波诱惑》 (2005)

《偷窥无罪》

《绝色网吧》 (2004)

《第六感赌神》 (2004)

《新人肉叉烧包》 (2000)

《赤裸红唇》 (2000)

《灯草和尚之白蛇前传》 (1993)

《我的大佬是警察》 (1900)

《黑侠与赌圣》 (1900)

所获奖项

2000年获最具潜质性感女星奖

随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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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5: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