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彭贤美 |
释义 | 彭贤美 男,1960年3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1980年3月毕业于巴中师范学校,先后在小学、中学、高级职业中学任教。1989年1月改行到巴中市人民法院,先后在法庭、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在工作中,通过业余自学、函授先后取得了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四川省党校法律专业本科文凭以及山西刊大、吉林财贸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结业证书。在四川日报、四川农民报、四川审判、法院队伍建设等多家书刊上发表通讯及理论文章数十篇。1993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评为“优秀通讯员”。1997年撰写的《商品房预售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在全国法官协会举办的民事审判理论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并获得三等奖。《钢刀靠磨练功夫在审判》一文在参加当代党政领导干部领导艺术会上获得三等奖。1997年被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党风专业委员会评为特约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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