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庞瑜 |
释义 | 庞瑜(?—1634年),字坚白,湖广公安人。由岁贡任教授于孝感县,明思宗崇祯六年(1633年)任崇信知县。庞瑜为政平静和气,爱民如子。曾有一人被判为重刑,庞公要减轻罪过,从宽处理。典吏说:“违反法律规定,请按法律处置。”庞公虽然勉强做了,然而拍胸深深叹息说:“掌管狱案文书的小吏却能像这样杀人啊!”当时流寇众多,相邻州县城池全被攻陷,县民既恼怒又恐惧。庞瑜与邑绅朱宏道筑城坚守,并发誓说:“崇信城池简陋,势力单薄,明知不能抵御贼寇,但既然朝廷给予我这片土地,我还能如何,唯有守护到死自献于先王!我死后就葬我于武康王庙前,武康王生前开拓崇信土地,死后不离崇信城池,我应该追随武康王于地下。”不久,贼寇到了,城池果然被攻陷。庞公保持气节,不肯屈服。贼寇也佩服庞公的义节,放了他。县城中的人乘此间隙跑来请求说:“贼寇还会再来,在空城中不可久留,暂时回避一下以谋取以后再起。”庞瑜坚决不改变原先的誓言,说:“我这身躯已经与城池一起死亡了,怎么还应该活着呢?你们众人各有性命家室,赶快计划,自己不要耽误。”接着,贼寇又来拘捕庞公,看到庞公严正刚直的样子,就提供给他坐骑、金银和绸缎,说:“明朝大势已去,有这些东西就可以回家,为什么要自填沟壑呢?”庞公挥手不看,说:“尔等背叛了朝廷和祖宗,侵犯我县城,但愿快给我一死就足够了,这些不义之物恰好增添了我的耻辱。”贼寇又放了他。第三次来,庞公抗争的气节更加刚烈,骂不绝口。贼寇不能容忍,庞公终于被杀害。一时之间,绅士、老者痛哭悲号,无不佩服庞公的大义,敬慕庞公的气节。众人含泪收殓了庞公的尸体,将其安葬于武康王庙前。贼寇离去后,大家奔走于关西道,要求将庞公的死讯向上呈报。皇上称赞庞瑜的刚烈,追封他为固原知州,列入名宦祠祭祀,并立石碑两座,一个镌刻“清贫固守,效死勿去”,一个镌刻“丹心碧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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