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女性主义法学 |
释义 | 女性主义法学女性主义法学是女性主义和法学的结合,是一股具有解构和去中心化性质的思潮。在《布莱克法律辞典》中是这么定义:“作为法理学的一个分支,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女性与法律的关系,包括法律和社会对女性偏见的历史、这些偏见在现代法律中的消除以及女性法律权利和在社会中的认可的增强”。女性主义法学大体包括四个派别:自由女性主义法学,激进女性主义法学,生态女性主义法学和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女性主义法学的研究方法包括:询问妇女问题的方法(asking the woman question),实际推理的方法(feminist practical reasoning),提高觉悟的方法(consciousness-raising)和社会性别分析方法(gender)。 女性主义法学是在二元对立(男性-女性,文化-自然)的视角下来看待问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批判男女两性因生理差异而导致的女性卑贱,认为女性的从属地位是由社会文化建构的,认为社会和法律都是充斥着男权意识,并且这样的社会和法律依照男性的观点塑造女性,从而压制女性的某些女性特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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