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业转移人口 |
释义 | 美国农业人口转移(美国农业人口的转移形式 美国联邦政府的政策措施)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 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实现农业人口的转移 破除障碍,实现农业人口向非农业系统的转移 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步伐) 所谓农业人口的转移,就是指农业人口向农业内部各系统的转移,如种植业转向养殖业;同时也是指向农业系统外的其他部门和行业的转移。它与工业、城镇化和农业机械化紧密相联。综观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历史过程,实质上就是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的历史。只有农民摆脱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成为现代产业,从根本上消除城乡社会经济的“二元化”,才可以说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人口的转移是其关键的一环。美国农业人口转移的经验,对加快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借鉴意义。 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扩大内需,扩大消费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农业人口的转移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结果。只有农民摆脱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成为现代产业,从根本上消除城乡社会经济的“二元化”,才可以说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 美国农业人口转移美国农业人口的转移开始于独立战争后,完成于20世纪中期,持续近2个世纪。在这一过程中,虽然存在许多农民破产,不得不背井离乡到城市去做工的这一悲惨的历史事实,但更重要的是,它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也为城市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加速了向工业文明的转变。美国农业人口转移的历史事实,展示出许多成功的历史经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美国农业人口的转移形式美国农业人口的转移,一般说来,在地域上有两种转移:一是向“农业边疆”的转移;另一种向城市转移。在部门上有三种转移:一是农业内部系统向种植业以外的农业部门转移,如早期美国南部从烟草业向植棉业的转移;二是向城市的非农业系统转移,如向城市制造业或服务性行业的转移;三是向乡村的非农业系统的转移,如向农产品加工工业等转移。以上地域性转移的2种情况和部门性转移的3种情况,构成了美国农业人口转移的5种基本形式,且有的是相互交错的,如向城市的非农业部门转移,既是一种地域转移,也是一种部门转移。在农业系统内部,农业人口由种植业向养殖业转移,既有地域性转移,如向西部大草原转移,也有纯属农业系统内部的转移,如把原有的种植园变为牧场。所以美国农业人口的转移,既包括地域转移,也包括部门转移,既包括广度上的转移,也包括深度上的转移。 其次,抓住“西部边疆”的扩展和开发的有利时机,加速农业人口的转移。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不久,开始向西部扩张。历史上称之为“西进运动”。“西进运动”同美国农业人口的西移是同步进行的。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西部逐步形成了农业三大专业化地区,即“小麦王国”“棉花王国”“畜牧业王国”,这三大“农业王国”的产业,标志着美国农业帝国的崛起,而这个农业帝国还是现代美国得以发展的基础。随着西部农业的兴起,西部工商业、交通运输业也都兴起,最后形成了农业和畜牧业并驾齐驱,工业和农业相互促进,交通运输和商业贸易全面发展的局面,这一切都加速了农业人口的转移。 再次,把握工业化迅速发展的契机,实现农业人口向城市非农业系统的转移。长期以来,美国大多数人口住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1790年美国8 000以上人口的城市只有6个,占全国人口的3.3%,农业人口占96.7%。到19世纪40年代,美国工业化开始不久,90%以上的人仍住在农村。到了1860年,尽管美国农业半机械化已普遍开展,并有了相当的基础,但农村人口尚有83.9% 。不过从就业劳动来看,从事与从事非农业劳动力已逐步接近。1860年农业劳动力620万人,占全国劳动力的58.9 %,而非农业劳动力433万,约占41.1%。我国市镇人口2004年为41.8%,农村人口为58.2%。这同我国现在的从业人员结构相差不大。 美国南北战争后,随着美国工业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到1900年农业劳动人口下降为35.9%,非农业劳动人口的比重上升为61.4% 。同时,农村人口的比重也下降为60%,城市人口则上升为40%。到1910年美国城市人口有4262万人,占总人口的46.3%。由农业人口向城市非农业系统转移,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工业的发展,需要大批劳动力,而城市工资高,文化生活好,吸引着大批农业人口流向城市;二是美国在19世纪中晚期,已完成了近代农业机械化,到20世纪初,已向蒸汽机和内燃机为动力的农业机械化过渡。近代农业机械化,节省农业劳动力,如1850年一个农业劳动力可供养4.7个人,到1910年就可供养8.1个人,农业需要劳动力减少,为工业提供劳动力成为可能。由此可见,农业人口向城市非农业人口系统转移,是有条件的,它是在城市工业迅速发展和农业机械化逐步实现的过程中进行。如果农业劳动力得不到解放,它不可能为工业提供劳动力,由农业人口向城市人口转移也不可能。 美国联邦政府的政策措施美国农业人口的各种形式的转移之所以较快实现,是和联邦政府采取的有力政策和措施密切相关。 (1)着手解决西部土地问题,加速向西部移民。1781年联邦政府制定“西北准州条例”,担保移民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财产的自由,奠定了移民的基本权利。从而鼓励人们向西迁移。1790年联邦政府修改土地政策,规定最低出售土地数量为640英亩,每亩2美元,一次付出640美元,一年后付清另外640美元。1860年联邦政府土地法令(称赫尔逊法令)改为最低出售土地数量为320英亩,售价640美元,同时规定允许赊购,在4年之内偿还。这些法令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较为富裕的农民西移。 1820年,美国国会又通过新的土地法令,废除了1800年土地法令的赊购政策,改为每英亩售价1.25美元,最低出售亩数为80英亩。1832年的土地法令又进一步规定,每英亩价格不变,最低出售亩数为40英亩,1830年国会又通过一项“占地”农民有先买权的法令。1841年联邦政府又颁布了先买权的法令,规定非法占地移民可优先按每亩1.25美元的价格买进,最低出售亩数力160英亩。 1862年美国总统林肯颁布了《宅地法》。它规定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不反对政府或不与政府敌对者,可以取得1/4平方英里的土地,即160英亩,交纳10美元手续费,耕种5年,归其所有。之后又于1873年颁布“木材种植法”,1877年颁布“荒地土地法”,1878年颁市“木材石料法”。上述这些法令的颁布,吸引了大批移民,加速了西部开发,推动了农业的发展和农业机械化的发明和应用,加速了农业人口的转移。 (2)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潜助农业机械化代替农业劳动,排挤农业人口。列宁指出:“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即在全国农业完全按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并且在各种农业中都普遍采用机器时,农业雇佣工人(与工业工人不同)的绝对数量就一定会减少”。美国农业的发展正是如此。美国是世界上最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国家。从19世纪20年代到1850年开始实现了以畜力为动力的半机械化,继而于1850—1910年完成了近代农业机械化,并从1910年开始向以蒸汽机和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化过渡。南北战争后,非常重视农具的改良。1862年7月林肯总统签署了《对设立学院以促进农业和机械工艺的各州和准州授予公有土地法令》,1877年联邦政府颁布《哈奇试验站法》,1914年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等。这一切都迫使农民离开土地,到城里去谋生。马克思指出,农场主“大量采用蒸汽机发动机和新机器”的结果“也就把农业短工游离出来,造成一个人为的过剩人口”。这些过剩的农业人口有的被城市各种部门吸收,有的加入城市产业后备军,这就为美国工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五普”数据表明,我国适龄劳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15%,其中6亿在农村。按现有的生产条件,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剩余的4.5亿需要转移,任务相当艰巨。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借鉴美国农业人口转移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就美国经验而言,政府是加速农业人口转移的催化剂。农业人口的转移必须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我认为,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措施的近期目标应是:支持和鼓励农业人口在农业系统内部向种植业以外部门转移,以及向乡村非农业系统转移,这是解决农业人口转移的最现实的途径。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关键要解决农业的低效益问题。资料显示,“美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2.1%(如果包括产前、产后部门则为2.5%),他们创造的增加值占整个GDP的2%,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与其创造的经济值基本一致。而我国,农业实际从业人员达3.5亿,占全社会总劳动力的50%,而农业增加值仅占整个GDP的1.7%;农业劳动均经济增加值为3600元,非农业劳动均经济增加值为21 000元”。要改变农业的低效益,除了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外,更重要的是推行惠农的政策。惠农政策必须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必须有利于吸引资金和技术人员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推动农业产业化;二是必须有利于吸引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支农,尽快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必须有利于在保持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加速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四是必须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以促进家庭农业的合作与联合,如“公司+农户”模式、“订单农业”和“拍卖农业”所依托的中介组织、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等。只有实行这样的政策,才能搞好农业人口的转移。 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实现农业人口的转移为了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国家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论就全国范围而言,还是就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而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都是生产发展问题,这是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要解决好生产发展问题,必须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 (1)适时调整有条件、有基础的高校或院系的办学思路,为农村培养急需的紧缺的人才。目前,我国与农业有关的高校或院系在办学模式和专业设置上基本相同,培养的人才缺乏针对性,且理论性较强,实践性较差,很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此,一方面高校应改变现有的办学思路,调整专业设置,尽可能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急需的紧缺的人才。另一方面利用高校的资源优势,从高考落榜的学生中,挑选一批成绩较好、且出身于农村或愿意去农村工作的人,进行中短期的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成为农村的科技带头人和致富能手,尽快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2)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形成多层次的培训网络。要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教育培训是关键,这就需要财政的投入。我认为,国家每年的支农资金,绝大部分应用于教育培训领域,要分层次进行培训,如实用技术的培训应是短期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田间管理人员的培训应是中期的,农村中的经纪人,产前、产后服务人员的培训应是长期的,特别是参加中、长培训的人员,必须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要学会运用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更重要的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深化,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与此同时,还应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尤其是中部地区地市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要彻底转变忽视农业、轻视农业的观念,要让他们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建设新农村上来,抓好农业上来,以农业的发展来带动其他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也是美国中部地区快速发展的一条成功的经验,应值得借鉴。 破除障碍,实现农业人口向非农业系统的转移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经济落后地区农民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应该说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结果。但是由于历史遗留的习惯制度,城市基础设施不足,就业竞争等因素,不仅不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并不欢迎农民落户,而且经济结构调整也使得没有文化和专业技能的农民很难在城市稳定地就业。实际上,国家的户籍制度早就放松,但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外来民工的种种限制甚至歧视,以及许多农民缺乏知识和技能,使得这种农民向非农产业异地转移,受到较大的限制,因此,一方面要解决好流入地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观念,另一方面流出地的地方政府要采取得力的措施,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推介、权益维护等全过程“流水线”服务,而且要加强同流入地的政府和企业进行合作和协调,逐步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安居、户籍、子女上学、劳动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以加速农业人口的转移。 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步伐美国的农业人口转移,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化,排挤农业人口,从而实现转移,这种做法虽不可取,但它向我们昭示出一条规律:实现农业人口的转移,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在我国,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必须解决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这需要找准切入点。我认为,首先应在农业人口中已经转移出去或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上做文章,让他们以土地入股等形式,把承包地交给有能力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的人来管理,以利润分红等形式来获取该土地上的相应收益。其次,动员村乡两级干部中属于农业人口的人员进行家庭农业联合与合作,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逐步实现滚动式发展。再次,协调好有合作愿望的农户的合作。总之,要运用多种形式来解决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实现,进一步转移农业人口。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