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定一 |
释义 | (1905~1926),亦名学灏,武汉桥口易家墩人。1923年秋入省立第一师范,与进步同学魏人镜等结觉社,同时加入校内进步学生团体湖北人社,后为该社主要负责人之一,同年加入国民党。曾参与结成团体筹商改革学校腐败教育制度。被开除学籍。后因引起众怒,校方始被迫收回成命,陈等即趁势发动同学驱走反动校长。 1924年秋,与董必武、陈潭秋建立联系,经与其它学校进步师生共同努力,逐步将各校斗争联合起来,陈任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因遭军阀萧耀南通缉,乃在进步师生掩护下,冒名顶替一休学学生,改名陈定一。 1925年“五卅”运动后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成立,被选为监察委员。8月,以湖北学生联合会代表身份,赴北京出席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后参与领导11月25日武汉反吴(佩孚)大示威。12月27日,当选为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第一届执行委员,并任组织部长。次年1月参加汉阳工人代表会,因工贼告密被捕,虽“严讯数次,毫无口供,乃于2月获释。尝谓“牢狱为革命党人之休息所,出休息所后,工作当较前更为努力”,并以为自勉。5月,先后亲临指挥桥口英美香烟厂、泰安纱厂及申新纱厂罢工。后又相继领导了“五卅”惨案和汉口“六一.一”惨案周年纪念大示威,大张革命声势。7月,国民革命军大举北伐,陈曾奉命与丁觉群至军阀部队策反。8月13日为人出卖被捕,2Z日凌晨就义于武昌火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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