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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南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释义

南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陵县的直属机构。内设机构办公室、食品安全监察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和稽查科四个科室。

在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南陵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本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三)依法组织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五)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协助市局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

(六)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规章,依法对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七)承办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南陵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监察科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

3、汇总并上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

4、根据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5、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

6、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药品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

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2、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3、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5、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6、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协助市局初审药品零售企业资格;

7、依法监督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稽查科主要职责

1、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稽查、抽样;

2、受理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举报;

3、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

4、协助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宣传、信访、综合统计、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南陵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分工

南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党组成员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

局领导及职责分工:

1、局党组书记、局 长:丁韶东 主持局全面工作。

2、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建星 分管药品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察科等工作。

3、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旭 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建、精神文明、计生、综治等工作。

4、局主任科员:牧承阳 协助分管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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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