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康市家具企业补办证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释义 | 三、补办证照工作流程(1、统一领表。 2、集中踏勘。 3、乡镇初审。 4、公示监督。 5、统一办证。 6、整改复审。) 四、企业办理证照条件及所需资料((一)木竹加工许可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 (二)规划用地许可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 (三)消防许可需提供的资料 (四)工商许可需提供的资料 (五)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六)环保许可需提供的资料) 目的为落实好“50条”整改措施,服务扶持家具产业,为广大家具业主提供方便快捷的办证办照服务。经研究,决定在龙岭镇开展家具企业补办证照试点工作。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赣州市委、市政府有关南康家具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简化手续、减少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为企业补办证照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在试点中积累经验,探讨方法,积极引导扶持我市家具产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家具产业健康、有序和平稳发展,争创全国一流家具专业市场。 二、补办证照的范围及时限2009年6月30日以前在龙岭镇辖区内已经建成或已投产的实木类和非实木类所有家具生产企业(含生产家具初级产品、配套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和个体工商户,下同)。这次补办证照试点工作侧重为企业补办木竹加工许可、规划用地许可、消防许可、工商许可等。 三、补办证照工作流程按照“统一领表、集中踏勘、乡镇初审、公示监督、统一办证、整改复审”的流程来进行。 1、统一领表。林业、规划建设、国土、消防、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印制好各自的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统一发放到龙岭镇。家具业主到龙岭镇领取上述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并实事求是填写好相关内容。 2、集中踏勘。在家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由龙岭镇具体组织实施,集中林业、规划、国土、消防(授权龙岭镇派出所代理)、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抽调人员见附件)和家具企业所在村、组干部组成工作组,到申请补办证照家具企业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意见。 3、乡镇初审。在踏勘结束后,由龙岭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查工作组的意见、家具企业的申请条件和家具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服务企业、优惠企业、尊重历史、灵活变通的原则,对企业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如果企业申请审批条件全部达标(即合法合规)且所提供资料齐全的即认定初审合格;如果企业部分申请、审批条件不达标,则引导或责成企业整改后予以复审,复审合格,可认定初审合格。 4、公示监督。在家具企业集中的地点将企业初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家具业主和群众监督。 5、统一办证。龙岭镇将初审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家具企业汇总后,由镇政府统一代理,到市家具企业集中办证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二楼)进行统一办证。 统一办证具体流程:木竹加工许可(林业局)—规划用地许可(林业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局)—消防许可(公安消防大队) —工商许可(工商局) 6、整改复审。对初审不合格的家具企业,整改到位后,由家具企业到龙岭镇提出复查申请,龙岭镇按上述程序验收复审并补办证照。 说明: (1)行政许可办完以后,由企业自行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体工商户不需办理),并到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2)环保许可由企业到环保局自行申报办理; (3)家具企业如需冠厂名或字号的,应先到工商窗口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四、企业办理证照条件及所需资料(一)木竹加工许可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1、向赣州市林业局申请办理《木竹加工许可证》的条件: (1)现有生产家具产品、年耗材(非天然阔叶树)2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加工企业; (2)厂房用地必须经国土部门批准,占用林地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 2、向省林业厅申请办理《木竹加工许可证》的条件: (1)加工原材料为针叶树、人工阔叶树、竹;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符合江西省林业产业布局; (4)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5)非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项目; (6)年加工木材20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 3、木竹加工许可需提供的资料: (1)照片(企业正门、厂房全景、主要设备 、主要产品、法人代表2寸免冠彩照各4张); (2)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业主承诺书(统一印制); (4)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占用林地材料; (5)报省林业厅申请办理的还应提供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森林资源应用可行性论证报告和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说明:非实木类家具企业不需此程序。 (二)规划用地许可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办理临时用地条件 (1)凡2009年6月30日前,在城市规划区外和主干道(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厢200米可视范围外,利用荒山坡、空闲地等未利用地已建成的家具企业,由国土部门核定面积和范围后,按办理临时用地程序予以补办临时用地手续。 (2)凡2009年6月30日前,占用耕地或在城市规划区内和市区主干道(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厢200米可视范围内已建成的家具企业,要作出因国家建设、城乡建设、工业园建设以及规划调整需要搬迁,愿意无条件按时搬迁的承诺,并递交承诺书后,经规划部门同意,国土部门核定范围和面积,可以依程序补办临时用地手续。 (3)凡2009年6月30日前已建成的家具企业,如果是占用林地(公益林地除外)的,由企业到龙岭镇政府申报补批占用林地手续,同时城市规划区内的经规划部门同意,并报国土部门核定范围和面积后,予以补办临时用地手续。 2、规划用地许可需提供的资料 (1)由所属工作组集中踏勘并由国土所如实测绘出用地位置图。 (2)家具企业主按填表要求填写好审批表并经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签署意见(属占用林地的,需林业部门签署意见;属城市规划区内的,需市规划建设部门签署意见)。 (3)提供临时使用土地合同、补偿到位的证明、相关承诺书等汇总,经市国土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三)消防许可需提供的资料提供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相关资料,经办人签署审核意见后,下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四)工商许可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注册需提供的资料: (1)章程或合伙协议; (2)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3)验资证明或出资权属证明;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厂房必须提交房产证或农村用地审批证明;租赁厂房必须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农村用地审批证明;对于利用土地(含租赁)搭建厂房的,必须提交国土部门的用地审批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从事实木家具生产的必须提交《木竹加工许可证》。 2、个体工商户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在龙岭镇政府统一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自有厂房必须提交房产证或农村用地审批证明;租赁厂房必须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农村用地审批证明;对于利用土地(含租赁)搭建厂房的,必须提交国土部门的用地审批证明); (4)厂名中含有市级行政区划的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从事实木家具生产的必须提交《木竹加工许可证》。 (五)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国税登记需提供的资料[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第(1)、(4)项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 2、地税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以身份证复印件代替)(个体工 商户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的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六)环保许可需提供的资料1、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1)家具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家具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家评估意见。 2、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 (1)家具企业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报告; (2)家具企业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3)家具企业建设项目环境监测验收报告。 五、补办证照收费项目及标准1、市林业局:代收上级林业部门办理证照工本费40元/本。 2、市规划建设局:不收费。 3、市国土局:免收工本费。 4、市消防大队:不收费。 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取工本费正本10元/份,副本8元/份;技术服务费60元(实际为办证工本费,代上级质监部门收取,规定标准90元);IC卡工本费40元/卡。 6、市工商局:个体工商户补办证照不收费;企业补办证照按底限只收注册费,按注册资金0.8‰收取。 7、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收工本费20元。 8、市环保局:不收费。 六、时间安排1、8月18日前,要统一制定好补办证照工作流程,完善好工作方案。 2、8月20日前,组建好工作队伍。林业、规划建设、国土、消防、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要确定负责家具企业补办证照的人员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3、8月21日,全市家具企业补办证照“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林业、规划建设、国土、消防、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统一发放到试点的龙岭镇,由企业到龙岭镇政府领取。同时市家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龙岭镇召开现场会进行动员,并组织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现场实际操作试验等,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4、9月5日前,试点工作结束。试点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和依次推进的原则,按照试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步骤和要求进行。整个试点工作要起到总结经验、示范引导、培训人员的作用,为全市全面铺开这项工作积累经验。 七、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家具企业补办证照试点工作的领导,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实施和落到实处,由市家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家具企业补办证照的试点工作。龙岭镇要成立相应的家具企业补办证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推行家具企业补办证照“一站式”服务的创举是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本着方便家具企业的原则,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家具产业进行的积极探索。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各工作组要加大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家具业主,以取得广大家具业主的支持与配合,全方位营造好工作氛围。 3、加强部门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与龙岭镇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配合龙岭镇的工作安排,保证家具企业补办证照“一站式”服务工作顺利实施。 4、严明工作纪律。在家具企业补办证照试点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家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审批速度。要强化民主监督,做到周密安排,提供优质服务。在家具企业补办证照过程中,涉及审核审批的每个环节都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 5、认真总结经验。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做到边开展试点边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全市开展家具企业补办证照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从9月6日开始,全市其它乡(镇、街道)家具企业补办证照工作要全面展开,12月31日以前,全市6月30日以前已经建成或已投产的家具企业全部补办完证照。各乡(镇、街道)具体启动时间另行布置。 6、抓好长效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服务南康家具产业的发展。在龙岭镇试点的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在家具企业补办证照“一站式”服务试点成功后,对家具企业管理(含办证)一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对家具企业提供管理和服务,对企业办理行证许可也由乡(镇、街道)先行审核把关,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至市集中办证点统一办理。 附件:南康市家具企业补办证照试点工作抽调人员安排表 第一工作组: 组 长:曹世斌 成 员:谢享斌、王功健、廖秋红、杨 珑、刘立春、阳振禄 第二工作组: 组 长:付声洪 成 员:钟鼎沣、刘健生、王淑兰、申 鹏、邢自卫、张 芬 第三工作组: 组 长:郭世珠 成 员:邓理水、卢和敏、董显伟、刘焕财、刘常在、肖庆华 第四工作组: 组 长:梁红天 成 员:陈贤龙、刘学富、郭丰登、朱占曦、张文彬、黄 艳 第五工作组: 组 长:林绍衡 成 员:卢燕珍、刘诗柱、曾美慧、董宝林、刘孟华、申丁荣 第六工作组: 组 长:钟金明 成 员:陈友银、钟瑞莲、申玉萍、卢和新、廖利平、肖丽萍 具体安排在某个乡(镇、街道)时,该乡(镇、街道)要为每个工作小组安排一名带队领导、两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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