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
释义 | 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校研发〔2008〕1号 各相关单位: 《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一月七日
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修订)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优化培养过程,提高培养质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与选拔办法 (一)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研究生由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招收(即硕士与博士专业相同)。 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10% 。 (二)选拔办法 凡符合上述二个条件之一的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表格,交所在院(系),由各博士生招生专业按下列条件推荐到研究生部: 1.各专业按当年拟招收博士生人数30%的名额推荐; 2.每个博士生导师当年接收的硕博连读生不超过两名。 研究生部对所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批、并报主管校长批准。获批准的研究生即以硕博连读身份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开始攻读学位。 此项工作一般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学制与学业 (一)学制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一般为四年半至五年。若在五年内不能完成学业,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 (二)学分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为相应学科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博士学位课程不少于16学分。 (三)博士生资格认定 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末进行一次博士生资格认定,通过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不通过者,认定其为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 (四)学位论文 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论文答辩时,若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虽未达到博士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可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与非连读的学位论文要求相同。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要单独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后,进入攻读博士学位阶段。 (三)博士生资格考核 博士生资格考核是决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能否进入博士学位论文阶段的主要依据,也是对其进行中期筛选的主要手段。 1.博士生资格考核组织办法 由相应的学科、专业组织成立博士生资格考核委员会,由3至5名教授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2.考核内容 博士生资格考核包括课程学习和研究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四、其它 (一)除上述规定外,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参照我校硕士生与博士生培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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