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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南京理工大学校足球协会
释义

协会名称

中文名:金陵十二人足球社 (曾用名:黑马球社)

英文名:NJUSTTWELVE

社团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足球协会,始创于1987年,自创办以来,长期为大众所欢迎,并曾一度被誉为南理第一社团,自2008年因故解散后至2011,三年时间内南京理工大学没有有组织的、正式的比赛。2010年末,南京理工大学杨葛东、韦哲人等五名足球爱向学校递交重建社团的申请。校团委领导在认真听取了五名同学的建团相关想法后,于2011年3月14日批准了社团的重建。社团在广泛征集足球爱好者的建议后正式定名为南京理工大学“金陵十二人”足球社。社团重建展现出了蓬勃的朝气,在短短七个月内,会员人数已逾140人,堪称南理社团史上一大奇迹。

部门简介

主席团

主席团领导并协调各部门工作。社长:韦哲人 ; 副社长:朱凤成、杨葛东 。

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保存社团资料、会议记录、申请场地、管理社团经费等。部长:梁鹏 ; 副部长:卢良伟 。

活动部

活动部主要负责活动场地布置、活动开展与组织、会议PPT制作 会议活动主持。部长:赵薇 ; 副部长:高洪博、黄春维 。

组织部

组织部主要负责策划活动、会议组织召开并管理社团人人主页、QQ群等。部长:周建林 ; 副部长:赵晶 。

宣传部

组织部主要负责海报制作、事务通知、拉赞助、写报道稿、活动记录、拍照摄像等。部长:倪庆乐 ; 副部长:熊颖佳 。

部长简介

韦哲人现在是十四所足球俱乐部7号球员,2010年是南京城市联赛的MVP,曾代表过南京市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总决赛。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金陵十二人 (英文名:“NJUST TWELVE”)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社团是由南京理工大学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直接受校团委以及社团联合会的领导,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宗旨:以“炫动青春,享受足球,”为宗旨。

第四条

社团目的:本社团旨在通过定期举办各种与足球相关的活动,为我校的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踢球娱乐的平台;旨在提高会员的足球理论与实战水平;旨在普及足球运动,展现足球运动的魅力;旨在提高广大同学身体素质,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

第五条

社团及其成员应积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并做到社团的一切规章制度以及各项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等都必须遵守本章程之约束。

第六条

本社团是南京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本社团庄严承诺:社团所有成员将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南京理工大学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并积极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七条

本社团主要举办每周一次的集训和每月一次的足球赛,以及一些与足球相关的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每周定期由老师带领集训;不定期请老师进行理论讲解,同时培训一些会员裁判;每月举行社团特色的足球赛,社团内部成员自由组队;组成社队,不定期与外校同学进行友谊赛。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按照本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本社团真诚欢迎南京理工大学在校学生积极参加。

社团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南京理工大学正式学籍;

(二) 拥护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 成绩合格,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自愿为同学服务。

第九条

本社团实行注册入会制度,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出入会申请,在招新会或平时联系社团均可;

(二) 经审查通过后即可登记档案注册成为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会员有权参与社团组织的活动,并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

(三)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会员对各项制度有质疑并提出修改的权利;

(六)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 积极参加本社活动(包括例会),按时保质完成本社团分配任务,宣传社团的宗旨,维护社团的声誉;

(三) 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的义务。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其他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一)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惩罚。情节性质严重者将情况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由社团决策组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和除名: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原则上成为会员一年内不许提出退社。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决策组讨论同意后由后勤部清算会费予以退会,取消会员资格;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严重影响社团名誉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有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以及破坏南京理工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研究讨论可予以开除;退出社团的人员退出时应退还社团的一切物品。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一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全体负责。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一般为办公室),在开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本社团下设办公室,组织部,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足球训练营,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办公室

保存社团资料、会议记录、申请场地、管理社团经费

2、宣传部

制作海报传单、事务通知、拉赞助、写报道稿、活动记录、拍照摄像

3、组织部

策划活动、会议组织召开、管理人人主页、QQ群

4、活动部

布置场地、活动开展、PPT制作 会议活动主持

5、足球训练营

足球训练营是组织成员平时训练的部门,同时也是整个社团球队的核心,负责培训出社团代表队。为成员提供足球锻炼机会,提高会员的球技,同时分组踢比赛,让大家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得到身心彻底的放松。

第十八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五)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六)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九条

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十条

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一条

各负责人的产生

我社充分发扬民主,社员均可通过公平竞选成为社团骨干;

第二十二条

社团骨干定期召开会议。

社团骨干必须按时出席,不许迟到。连续三次缺席骨干会议的委员,视自动放弃委员资格。社团骨干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全体委员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选取专人负责资产管理、使用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会员缴纳会费。

社会机构赞助。

各界人士捐赠。

社联拨款及赛事资奖金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会费的收取需经过上级批准,不得多收,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免交。各部门的报销单一律采用发票或收据,背后要写明经手人,证明人,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销。办公室负责人要一一登记好各项开支日期、项目、经手人,于月底上交财务报表并公示。办公室记账人员要与出纳人员分开,定期进行对帐。外联部拉回的赞助,必须到办公室入帐;经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社长及副社长需对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地核查,如发现财务帐目不明,必须进行追查。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暂定由办公室代理)。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新会员缴的会费,由办公室负责收取统计。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南京理工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三十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修改草案,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南京理工大学

校足球协会

201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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