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华大学法学专业 |
释义 | 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面向全国招生。 培养目标:培养适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操作能力的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史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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