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常玉 |
释义 | 陈常玉 1959年2月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刑检一科科长,检察员。他从事检察工作多年来,勇挑全科室大要案和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在任职期间,全科共防错70余人,他个人防错20余人;防漏90余人,他个人防漏30余人,同时防止了两起冤案,还了当事人清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5年来批捕案件未出现过一起冤假错案,案件准确率达100%。1996年严打期间,他犯了腰间推盘脱出症,为不影响工作,床头成了他的办公桌。在他的带动下,全科干警积极努力,多办案、办好案,克服困难,在严打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被县政法委评为先进集体;他本人也多次受到省、市、县的嘉奖,连续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县先进工作者、优秀检察官,1995、1996年两次被评为严打先进个人,1995年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立案监督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官,1996年获优秀党员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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