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璸 |
释义 | 陈瑸(1656年-1718年)字文焕,号眉川,中国广东海康人,清朝官员,他历任台湾县,台厦道,湖南巡抚,福建巡抚,闽浙总督,为知名的清官。 1694年,陈瑸中进士,派至福建古田任知县。1702年,他转任台湾县知县。翌年调任北京任刑部主事。1710年再前往台湾任台厦道,掌管全台政经军事,并再重修编订台湾府志。因颇有治绩,任满高升至湖南巡抚。后历任福建巡抚兼闽浙总督,并于任内去世,追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清端。 陈瑸为知名清官,康熙皇帝称其为“清廉中之卓绝者”。另外,他亦有文采,身后留有《陈清端公文集》、《陈清端诗集》等书。 《台湾县志·清·王礼》记载: 陈璸,广东海康人,甲戌(1694)进士。知台湾县,清静节俭,苞苴不行;劝课农桑,奖掖士类。首以建兴文庙为急,而役大费钜,悉捐己俸,不以病民。陋规悉除,至今民蒙其德。行取入部,去之日,囊橐萧然,两袖清风。后以四川文衡,调补台湾监司,超升湖广巡抚。士民不忘其泽,塑像祀于文昌阁下。康熙五十八年(1719),入名宦祠。 前任: 前任: 前任: 前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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