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莫军 |
释义 | 莫军,1945年10月生,男,壮族,广西武宣县通挽乡人。曾在武宣县公社和县委办公室工作。1977年调到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历任办公厅副主任,人事厅副厅长、人事厅厅长。后任南宁市市委书记。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于2002年3月1日对其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查实,莫军在任自治区人事厅厅长和南宁地委书记期间,共计收受凌宏笔所送现金1万元和价值9400元的奇石两块;收受陶庆参所送的金条5根及戒指等共计价值2.6万余元。此外,还查清莫军有人民币140多万元、港币46994元、美金7786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3年4月1日,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对广西南宁地委原书记莫军受贿一案进行宣判:鉴于莫军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退赃,以犯受贿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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