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秘密的女儿 |
释义 | 基本信息作者:希尔皮·索马亚·高达(作者), 孙成昊,程亚克(译者) 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9月1日) 定价:29.8元 平装: 410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32 ISBN: 9787540450441 条形码: 9787540450441 产品尺寸及重量: 20.6 x 14.8 x 2.2 cm ; 481 g 内容简介《秘密的女儿》的故事从印度的一个雨夜开始讲起。印度,雨夜。卡维塔经过艰难的阵痛,终于生下了一名漂亮的女婴,她给孩子起名为乌莎。第一个孩子因为是女婴而被夫家杀害,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卡维塔苦苦哀求丈夫不要带走孩子,次日不顾身体的疲惫,光脚徒步将孩子送至孟买的孤儿院。 地球的另一端,美国女医生萨默在确定自己的不孕诊断后,决定与印度裔丈夫克里希一起收养一个孩子。看到孤儿院寄来的乌莎的照片后,他们就爱上了这个孩子,于是千里迢迢飞到孟买,抱着乌莎回美国。 乌莎从小衣食无忧,但是对自己的身世充满了深深的好奇,而萨默对她的身世一直讳莫如深。乌莎常常暗自神伤,并且不断地给自己的生母写着一封封没能寄出的信。命运的巧合使得乌莎在读大学时获得奖学金赴印度一年。来到孟买后,她想方设法打听自己的生身父母的消息。 一头是将她送至孤儿院的贫穷生母,一头是对她关爱呵护备至的坚强养母,面对两端的牵绊和深情,她会如何抉择? 编辑推荐《秘密的女儿》卡维塔突然瞥见一张熟悉的小女孩面孔,看起来跟自己印象中乌莎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这是她吗?会不会真是她呀? 荣获全美十项畅销书奖,亚马逊编辑最佳推荐,三万里的漫漫牵系,二十年的绵长思念,亲爱的妈妈,你好吗?千山万水、贫富穷达,永隔不断与生俱来的血脉亲情。 亚马逊2010年编辑最佳推荐选书,加拿大2010年最佳小说,美国独立书商协会年度选书,读书爱好者网站2010年最佳推荐小说,《环球邮报》2010年最佳小说,《温哥华太阳报》2010年最佳小说,《好管家》杂志最佳推荐读物,《世界时装之苑》年度最佳图书,《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今日美国》畅销排行榜。 媒体推荐生与死、强与弱、得与失、乐与悲,人生中的种种命题都在此书中有所阐述……高达写出了一本不容忽视的小说……感情真挚,对母爱 的复杂性理解深刻,很难想象这是她的处女作。 ——印度《时尚杂志》 高达生动地描绘出了现代印度社会的矛盾之处……写出了一个关于文化认同、女性地位及收养的故事。 ——美国《图书馆杂志》 作者简介作者:(美国)希尔皮·索马亚·高达 译者:孙成昊 程亚克 希尔皮·索马亚·高达,她的父母是从孟买迁至加拿大的印度人。她在多伦多出生并长大。本科毕业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在斯坦福大学获得MBA学位。目前定居加州。 《秘密的女儿》是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她曾在整个夏天义务工作于印度的一家孤儿院,因此获得了本书的素材来源。本书通过一个被遗弃的印度女婴乌莎连接起她印度的生身父母和美国的养父母两个家庭,深刻地描写出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的母亲的命运,因共有的女儿相生相系的感人故事,同时也展现了对印度和美国两国文化的探讨。 本书2010年3月在加拿大出版后,六个月内就重印了14次,至今仅在加拿大的销量就超过了300000册,是2010年加拿大第一畅销小说。美国版上市后也迅速攻占各大畅销榜。目前该书已售出二十五国版权。 目录序幕 第一部 1 晨光熹微 1984年,印度,达哈努 2 一干二净 198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3 绝不重蹈覆辙 1984年,印度,达哈努 4 轻而易举 198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5 漫漫长路 1984年,印度,达哈努 6 合情合理的假定 198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7 珊迪孤儿院 1984年,印度,孟买 8 别无选择 198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9 一丝慰藉 1985年,印度,达哈努 10 一件伟大的事情 198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11 花小钱,省大钱 1985年,印度,塔内 12 入乡随俗 198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13 远大抱负 1985年,印度,孟买 14 雨季 1985年,印度,孟买 15 胜利 1985年,印度,达哈努 16 冒犯 1985年,印度,孟买 17 缘分 1985年,印度,孟买 18 银铃 1985年,印度,孟买 19 母性的本能 198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第二部 20 沙克蒂 1990年,印度,达哈努 21 不安的平静 1990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帕罗奥图 22 “金点” 1990年,印度,孟买 23 又到感恩节 1991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门罗帕克 24 午后休息 1991年,印度,孟买 25 房租过期 1998年,印度,孟买 26 转眼十六年 2000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门罗帕克 27 重重阻碍 2000年,印度,孟买 第三部 28 父母周末来访 2003年,美国罗德岛,普罗维登斯 29 现实生活 2004年,印度,孟买 30 割舍不断 200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门罗帕克 31 和往常一样 2004年,印度,孟买 32 暗流涌动 200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门罗帕克 33 欢迎回家 2004年,印度,孟买 34 兄弟姐妹 2004年,印度,孟买 35 《印度时报》 2004年,印度,孟买 36 听天由命 2004年,印度,孟买 37 绝色印度美人 2004年,印度,孟买 38 一无所有 200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门罗帕克 39 一言为定 2004年,印度,孟买 40 分居 200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帕罗奥图 41 两个印度 2004年,印度,孟买 42 唯一的憾事 2004年,印度,孟买 43 滨海大道 2004年,印度,孟买 44 焦柏蒂海滩 2004年,印度,孟买 45 又一个谎言 2004年,印度,孟买 第四部 46 做爸爸的不会忘记女儿 2005年,印度,孟买 47 只见过一次 2005年,印度,孟买 48 “革命馆” 200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帕罗奥图 49 唯一的安全之所 2005年,印度,孟买 50 一往情深 2005年,印度,孟买 51 印度的母亲 2005年,印度,孟买 52 没有印象中的好吃了 200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门罗帕克 53 家事 2005年,印度,孟买 54 异常平静 2005年,印度,达哈努 55 这就是家人 2005年,印度,孟买 56 远涉重洋 2005年,印度,孟买 57 清晨祈祷者 2005年,印度,达哈努 58 临别礼物 2005年,印度,孟买 59 重燃希望 2005年,印度,孟买 60 真是做了一件好事 2009年,印度,孟买 译后记 序言序幕 他拿出手里攥得皱巴巴的纸片,仔仔细细看了又看,想要确认纸上写的东西和门上挂着的红色标牌是否一样。他害怕自己会弄错,所以拿着纸片和门上的标牌来来回回对照了好几遍。待他确定无误,才伸手按下了门铃,门内传出尖利的铃声。在等待开门的工夫,他用手掌抚摸门旁的铜牌匾,手指感受着凸字的棱角。门突然开了,他赶紧把手缩回去,把另一张小纸片交给了来应门的女人。女人看了看那张纸,抬头扫一眼来访的男人,后退几步,领着他进屋。 女人轻轻地侧了侧头,示意他跟着穿过门厅。男人用手摸了摸衣服,确认衬衫已经牢牢地扎在啤酒肚下的腰带里,接着又捋了捋灰白的头发。那个年轻女人走进一间办公室,把纸片交给里面的人,然后指着椅子,示意男人坐下。接着,他走进办公室,坐了下来,十指紧扣。 坐在办公桌后的男人戴着窄边眼镜,瞥了瞥进来的人,说道:“我知道您在找人。” 后记造化弄人,撼不动人间亲情 故事发生在1984年的印度,农村妇女卡维塔接连生下两个女婴。由于当地风俗,生女儿不仅不能帮助家庭做农活,将来出嫁更是需要大笔财物做嫁妆。为了家庭不至于破产,丈夫和婆家人一心想要男孩。第一个女儿刚出生就被丈夫贾苏狠心夺走,交给家人活埋了。饱受丧女之痛的卡维塔在得知自己的第二胎仍是女儿后,历尽千辛万苦把女儿送进孟买的一家孤儿院——珊迪孤儿院,并说服产婆瞒着丈夫说女儿夭折了。她给女儿起名乌莎,并把自己的一只镯子戴在孩子身上。 然而,就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克里希和萨默这一对医生夫妇正为无法生育而苦恼。克里希出身于孟买的一个显赫家庭,后留学斯坦福大学,与志同道合的美国姑娘萨默喜结连理。但是,萨默却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生育。机缘巧合的是,克里希的母亲正好是珊迪孤儿院的捐助人。这对跨国夫妇飞回孟买,历经波折,从珊迪孤儿院收养了一个小女孩,管她叫阿莎。而这个女孩就是小说的主人公乌莎。虽然收养成功,不过此次印度之旅也让萨默对孟买产生了一生的偏见。自此二十余年,她再未涉足这个国度。 幸运的是,贾苏和冢里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到卡维塔生下了儿子——维贾伊。虽然嘴上不说,不过贾苏在亲手把自己的第一个女儿交给堂兄活埋之后一直噩梦缠身,寝食难安。在生孩子的问题上,贾苏的父母对卡维塔百般刁难,贾苏与父母的关系也暗自紧张。由于农村经济疲敝,贾苏带上妻儿赴孟买谋生。夫妻二人艰苦耐劳,勤勤恳恳,在吃尽苦头之后终于摆脱贫民窟生活,在孟买的花花世界谋得了一份生计。不幸,儿子维贾伊不用功读书,与社会不法分子厮混,最后锒铛入狱…… 主人公乌莎在美国过着安逸的生活,父母对她的照顾无微不至。不过由于自己天生相貌与众不同,只具有养父克里希的体貌特征,所以从小都和爸爸更加亲近,与母亲之间总是存在隔阂。萨默自从有了女儿,心灵便有了寄托。不过,她又害怕会失去这份爱,所以总是想按照自己的模式来塑造女儿。同时,萨默不仅自己不去印度,也刻意不让阿莎回印度,对她的出身也是讳莫如深。 乌莎从记事起就对自己的身世充满了好奇,一直苦苦追寻,想要刨根问底。虽然生活安逸,不过她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完整,总是好像缺少什么。身世不明也让她感觉一丝自卑,常常暗自神伤,并且不断地给自己的亲生母亲写信。她把这些信件和生母给她戴的镯子藏进养父送给她的一个小石盒里,每次打开都伤感失落。她爱自己的养父母,不过养母越是想控制她,想按照自己的模式来塑造她,她就越是叛逆。虽然养父母都是医学世家,也一心想让女儿继承家族衣钵,走行医之路,不过阿莎从小对文字感兴趣,致力于做一名出色的新闻记者。高中毕业后,乌莎不顾家人反对,报考了远离加利福尼亚的布朗大学,来到美国东海岸。自此,阿莎与养母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克里希和萨默两人在工作上的差距日益加大,本来掩藏在甜蜜生活中的文化冲突也日益展露,围绕着女儿的话题之间的夫妇关系也开始危机四伏。唯有当女儿在家时,两人关系才勉强维持表面的和睦。 命运的巧合使得乌莎(阿莎)在大学期间(2004~2005年),获得奖学金赴印度一年进行采访,而且去的地方恰恰就是孟买。虽然萨默千方阻挠,无奈克里希暗中同意,所以乌莎的印度之旅得以成行。乌莎来到印度后,在养父的家人,特别是奶奶的呵护之下感到了无尽的亲情温暖。虽然二十年来第一次回奶奶家,不过乌莎却深得奶奶疼爱。在对达拉维贫民窟的采访中,乌莎被那里的凄惨生活所震撼。达拉维的妇女和女童的生活更是触目惊心,深深刺痛了乌莎的心灵。但是乌莎对自己身世的渴求却依然难以忘怀,想方设法从奶奶处打探自己生身父母的消息。 阿莎离开后,克里希与妻子关系紧张,动辄恶语相向。原来,乌莎离开不久,克里希就私下订好了机票。多年来,由于妻子反对,他也没有回过故里。对祖国和家人的思念与日俱增,故而与萨默“摊牌”要回印度。要强的萨默不堪忍受一而再地被家人骗,断然决定分居。 乌莎见养父孤身来印度,喜出望外。在众人的帮助和《印度时报》先进的人口信息库帮助之下,乌莎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并找到了养父母的住所。乌莎对亲生父母的感情认知也是一波三折,她本来抱有美妙的幻想,以为亲生父母当时是因为养不起孩子才不要自己。当得知自己还有一个弟弟时,她顿时恨上心头,觉得父母是在与弟弟的选择中决定抛弃自己的。但是,转念又想到孤儿院长描述母亲当时步行从农村来到孟买把自己托付给孤儿院时的情景,又想到自己身上的那只镯子对于亲生母亲来说也算是贵重之物,她联想到贫民窟采访中的所见所闻以及印度重男轻女的恶俗,回想自己在美国安逸富足的生活,万千思绪涌上乌莎的心头。她既感觉到亲生母亲那深沉凝重的爱,也感受到她当时的无奈与勇敢,同时也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养母对自己的千万疼爱历历在目,想到自己的种种叛逆,心中悔恨也是一言难尽…… 只有在失去以后,才知道珍惜。克里希和萨默分居后,两个人都很要强,谁也不肯低头。多年同窗学习,加上几十年夫妻生活毕竟非比寻常。两人都想念对方的好,心中隔阂冰释,都渴望重归于好。最终,由于克里希父亲过世,一家三口团聚印度,亲密更比当初。萨默也终于丢掉了多年来对印度的偏见,与克里希的家人实现了和解。最后,重归美国…… 2009年,也就是乌莎被抛弃到孤儿院的二十五年后,卡维塔病入膏肓,口中不断念着乌莎、乌莎、乌莎……贾苏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二女儿并未夭折,而且可能尚在人世。故事的交接点又回到了珊迪孤儿院。院长问明来意后,把几年前乌莎来孤儿院打探身世的原委都告诉了贾苏,并且拿出一份刊有乌莎当年文章的《印度时报》,这篇文章专门讲述贫困家庭母亲的事迹。院长好心地把乌莎的文章读给了大字不识的贾苏,贾苏回到家后,将情况告诉身患重病的卡维塔。贾苏不仅解开了自己多年的心结,还了了妻子的一桩心愿。造化如此弄人,贾苏一直把儿子维贾伊当成自己的骄傲,一直觉得自己当年扼杀女儿的做法禽兽不如,但也不失为一件出于家庭考虑的事情。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儿子不仅不争气,而且很不孝顺,真正值得骄傲竟然是自己的那个“莫须有”的二女儿…… 小说故事平实,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将美国、印度两国生活联系在一起。在展现两国文化差异的同时,更多的是对伦理和人间亲情的探讨。生活的悲惨有时能泯灭人性,贾苏弃女的故事在印度农村司空见惯。但是生活的富足也并不是生活的全部,每个人都有割舍不掉的过去,有自己的根。克里希早年留美,在加州成家立业,但最终无法割舍自己固有的印度文化印迹,割舍不掉对故里,对家人的热切情怀。书中提到印巴分治时,特意提到克里希外公全家从卡拉奇举家迁到孟买后,克里希的外公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同样地,贾苏到加州之后,虽然适应了美国生活,但是美国毕竟是异国他乡。乌莎从小衣食无忧,但是对自己的身世却充满了深深的好奇,并不惜处处与养母翻脸。她从一生下来,就已经打上了深深的身份印迹,她也有自己割舍不掉的情怀。 小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曾对自己的来历充满好奇,经常会问妈妈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而家长则会开玩笑说我们是从石头里面蹦出来的。寻根溯源,是人类永远的情怀。 夫妻关系也是小说探讨的话题,夫妻之间隔阂和冲突在所难免。卡维塔和贾苏一直都有矛盾,但是贾苏是爱卡维塔的,他知道自己弃女不对,所以寝食不安。为了保护妻子,为了儿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勇敢地离开世代生存的农村,立志做个顾家的好男人,而他确实也做到了。卡维塔对贾苏有爱有恨,但更多的是爱,是对丈夫的依赖和信任。克里希和萨默这两个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和家庭出身的人能够结合,本身就属不易,长相厮守二十余载,风雨同舟,更是难得。克里希一直都没有抛弃自己是印度人这个观念,不愿意在妻子面前屈服,更易于与同是印度人出身的女儿相处。而萨默则觉得自己是个牺牲者,她把自己的全部都献给了克里希和乌莎,所以才会过于把持,患得患失。克里希是印度人,养女是印度人,跟自己既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共同的体貌特征,所以总觉得自己是这个家庭的局外人,心理得不到平衡。他们一家人的和解出现在印度也在情理之中。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宝贵,才学会去珍惜。数月的分居使他们夫妇二人既有时间进行自我反思,也有时间重新审视婚姻生活。于是,他们便纷纷想到对方的种种好处,相思日笃,重归于好自是水到渠成。 人间真情,体现最深的就是两个家庭对乌莎的爱。亲生父母,尤其是卡维塔那勇敢、无私的爱曾让译者潸然泪下。尤其是卡维塔生产第二天,就光脚徒步冒险去孟买,她无暇顾及身体上的种种痛苦,满心只有一个念头,给女儿以生的希望……萨默也是爱女笃深,她想要把最好的都给女儿,而从不考虑自己的得失。从她在斯坦福大学的求学经历,我们知道萨默也是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女人。她从小就受身为名医的父亲熏陶,追求卓越,立志成为一代名医。可是,为了让女儿接受好的教育,她不惜放弃优厚的工作,甘心被埋没在小诊所里。她想把最好的都给女儿。没错,她是想按照自己的模式来塑造女儿,想让她学医,可是,当女儿选择去东海岸读书的时候,她也没有横加阻挠。相反,她知道女儿一心想当记者,在度假中,她注意到女儿渴望得到一台数码录像机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给女儿挑了一台最好的相机,并作为生日礼物提前给女儿送去。她反对女儿去印度,但是当知道女儿非去不可时,我们看看她是怎么做的:大包小包给她准备行李,特意准备了一大堆随身药品,生怕自己有什么准备不到的地方。克里希的母亲虽不是主要角色,却是一个灵魂性人物,堪称完美女性的化身,体现出了宽大伟岸的慈爱和智慧。不只这些,小说里面对贫民窟母亲的描写也诠释了母爱不分贵贱,那个为了养活子女到妓院卖身的女人的母爱同样伟大。 译者 2011年5月于外交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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