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潮州市湘桥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潮州市湘桥区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12月2日由原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分设成立,隶属潮州市国家税务局,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四垂直管理。目前区局内设13个行政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纳税服务股、机关党委办公室、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税源管理四股、税源管理五股)、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局长彭章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前平,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增茂,党组成员、副局长章襄琪,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家灏。 税收状况2006至2009年,全局累计组织税收收入9.12亿元,办理出口退税4.2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机构荣誉先后被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授予“广东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称号、被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授予“2007-200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并连年在潮州市国税局组织的考核中取得佳绩。 主要职能(一)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当地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根据当地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 负责当地的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 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 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 负责本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以及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八)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九)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 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 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三) 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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