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原潮阳市人民法院,设立潮阳区人民法院和潮南区人民法院。潮阳区人民法院管辖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的案件,全院干警162人。辖区为潮阳区文光、城南、金浦、棉北4个街道和海门、河溪、和平、西胪、关埠、金灶、谷饶、贵屿、铜盂10个镇,区域面积667.60平方公里,总人口141.34万人。下设海门、和平、西胪、关埠、谷饶、贵屿、铜盂7个中心法庭。
管辖海门镇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5人。
庭址:潮阳区海门镇镇政府内。
管辖和平镇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5人。
庭址:潮阳区和平镇凤皋居委和平酒店旁。
管辖河溪、西胪两镇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9人。
庭址:潮阳区西胪镇西一村。
管辖关埠、灶浦、金玉镇三镇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8人。
庭址:潮阳区关埠镇港底村港底市场旁。
管辖谷饶镇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7人。
庭址:潮阳区谷饶镇镇政府内,
管辖贵屿镇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7人。
庭址:潮阳区贵屿镇镇政府内。
管辖铜盂镇的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5人。
庭址:潮阳区铜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