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朝阳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分税制改革时成立,现有干部1170人,下设8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4个直属机构,负责全市3000户一般纳税人和28000户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税制改革以来,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坚持“法制立税、改革兴税、科技助税、人才强税”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税收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全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1994年至2010年,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共组织入库各项税收243亿元,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队伍及精神文明建设上,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1994年以来,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共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200余项,县(市)区局机关全部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市局机关连续14年获得朝阳市行风建设及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业务科(室)、3个事业单位、4个直属机构,辖8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12个行政业务科(室)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3个事业单位是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4个直属机构是稽查局、第一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8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分别是:双塔区国家税务局、龙城区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朝阳县国家税务局、北票市国家税务局、建平县国家税务局、凌源市国家税务局、喀左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工作。 机构设置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业务科(室)、3个事业单位、4个直属机构,辖8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其职责分别是: (一)内设机构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科室,级别为正科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 1.办公室 拟订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息、调研、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内部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牵头抓好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工作,拟定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牵头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政策调研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反馈工作;组织开展世贸税收调查应对工作;配合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外部网站、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研究实施税收征管数据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申报征收、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负责业务运行维护工作。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公告管理、报表及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负责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8.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系统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 9.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落实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或将此项工作职责划归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0.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承担国际间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承担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凭证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进出口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科)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二)直属机构朝阳市国家税务局设4个直属机构。 1.稽查局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是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为副处级非全职能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负责系统税收检查情况的复查复审。 2.第一稽查局 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是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为正科级非全职能局。负责双塔区国家税务局、龙城区国家税务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所辖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是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为正科级非全职能局,负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4.直属税务分局 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是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为正科级非全职能局,负责对所辖市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三)事业单位朝阳市国家税务局设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四)所属机构朝阳市双塔区国家税务局 朝阳市龙城区国家税务局 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朝阳县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北票市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建平县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凌源市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喀左县国家税务局 领导信息姜家瑞:男,汉族,籍贯河北省滦平县,1957年7月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参加税务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1975.08-1977.12 朝阳县西大营子公社知青 1977.12—1979.01 朝阳地区财政局科员 1979.01—1984.05 朝阳地区税务局科员 1984.05—1984.08 朝阳地区税务局税政二科副科长 1984.08—1986.10 朝阳地区税务局龙城分局局长 1986.10—1989.05 朝阳市税务局双塔分局局长 1989.05—1994.08 朝阳市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4.08—2002.04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2.04--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木林:男,汉族,籍贯辽宁省北票市,1956年11月生,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从事税务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1974.09—1975.12 北票市小巴沟学校教师 1975.12—1978.02 北票市小巴沟大队文书 1978.02—1980.01 辽宁省财经学校学生 1980.01—1981.11 朝阳市税务局专管员 1981.11—1984.11 朝阳市税务局双塔分局副所长 1984.11—1986.10 朝阳市税务局双塔分局科长 1986.10—1989.06 朝阳市税务局双塔分局副局长 1989.06—1994.10 朝阳市税务局龙城分局局长 1994.10—1996.03 朝阳市国税局龙城分局局长 1996.03—1996.08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6.08—1998.07 西藏日喀则地区国税局副局长 1998.07—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樊广凯:男,汉族,籍贯辽宁省建平县,1955年2月生,1972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财经学院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大专学历,现任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1972.09—1975.05 建平县财政局直属税务所助征员; 1975.05—1978.02 建平县财政局税征股助征员; 1978.02—1980.02 辽宁省财经学校学员; 1980.02—1984.12 朝阳地区税务局秘书、副科级秘书; 1984.12—1985.06 朝阳地区税务局调研征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1985.06—1987.05 朝阳市税务局征管缉私科科长; 1987.05—1989.09 朝阳市税务局征管科科长兼稽查大队队长兼朝阳市检察院税务检察室副主任; 1989.09—1994.07 朝阳市税务局稽查大队队长兼朝阳市检察院税务检察室副主任; 1994.07—1994.09 朝阳市税务局稽查大队队长(副县级); 1994.09—1999.06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副县级); 1999.06—2002.04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2002.04—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向阳:男,汉族,籍贯山东省临邑县,1964年1月生,1982年8月参加税务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1982.08—1993.09 朝阳市税务局科员; 1993.09—1994.10 朝阳市税务局副主任科员; 1994.10—1995.12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所副所长; 1995.12—1998.07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科副科长; 1998.07—1999.04 喀左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1999 .04—2002.04 喀左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2 .04—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国运:男,汉族,籍贯辽宁省沈阳市,1963年9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职务。 1982.08—1990.02 朝阳市税务局科员; 1990.02—1991.07 朝阳市税务局税政二科副科长; 1991.07—1993.02 朝阳市税务局税政一科副科长; 1993.02—1994.10 朝阳市税务局计划会计科副科长; 1994 .10—2002.04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计划会计科科长; 2002 .04—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于卫亭:男,汉族,籍贯辽宁省北票市,1959年12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职务。 1982.08—1989.06 朝阳市税务局科员 1989.06—1991.07 朝阳市税务局副科级调研员 1991.07—1994.10 朝阳市税务局税政三科副科长 1994.10—1998.07 朝阳市国税局个体税收管理科科长 1998.07—2001.10 朝阳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2001.10—2003.12 朝阳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科长 2003.12—2005.06 北票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06— 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李亚军:男,汉族,籍贯辽宁省朝阳市,1962年6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朝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1982.08—1985.11 朝阳市税务局直属分局科员 1985.11—1986.12 朝阳市税务局科员 1986.12—1987.02 朝阳市税务局税政二科副科长 1987.02—1988.02 喀左县尤杖子乡副乡长 1988.02—1994.10 朝阳市税务局税政二科副科长 1994.10—1998.07 朝阳市国税局所得税管理科科长 1998.07—2003.12 朝阳市国税局直属二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2003.12—2004.10 建平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 2004.10—2008.09 建平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09— 朝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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