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罗玉霞 |
释义 | 罗玉霞,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湖西法庭庭长。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女法官,她以法官职业道德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标,为百姓解决难题,也让法官走进了百姓心里。在20多年民事审判生涯中,她所办理的案件达到了“四无”:无一件上访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无一起矛盾激化、当事人上访告状事件。 用20年时间完成40年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人民法庭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前沿和窗口,承担着大量的审判任务。罗玉霞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要求,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从她办理案件以来,共审理了近3000件民事案件,按照人民法院的岗位工作指标计算,她用20年时间完成了40年的工作任务。 为了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罗玉霞坚持做到能当天审结的案件决不推到第二天,能够一次审结的决不开两次庭。为了让当事人减少跑法院次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她宁可晚上书写法律文书,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去送达。 罗玉霞本着真心为民的理念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很多矛盾得以化解。在她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男方最后表示同意离婚时,原告却在法庭上大哭起来。面对这种情况,罗玉霞先告知男方回去,单独和女方交谈,了解她的想法。了解到夫妻俩因为婆媳不和才赌气到法院离婚。于是她带领书记员来到原告婆婆家开展说服教育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老人被打动了,原告和婆婆和解,一家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幸福和安宁。 作为一名称职的法官,不仅要有为当事人服务的满腔热情,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罗玉霞始终用心钻研业务,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其他同事学。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她总结归纳出处理民事案件调解的6种方法。即“耐心倾听法”、“诚心打动法”、“指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法”、“审判经验教育法”、“论证断理法”和“权衡利弊法”。并在长春市法院系统介绍并推广。 不让肩上的天平有倾斜在从事审判工作的第一天起,罗玉霞对自己严格要求,拒腐蚀,永不沾,不让肩上的天平有一点点倾斜。 2010年3月,她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立案后,肇事车辆单位的经理找到罗玉霞,提出在判决的时候照顾一下,并拿出3000元钱放在她办公桌上。第二天,她就和书记员一起到被告单位,把钱退还。最后,这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原告顺利地拿到了赔偿金。一次,罗玉霞的同学来为一起离婚案件说情,希望她在财产和住房方面给原告予以关照。她看了案件后,觉得原告的要求不合理,于是就没有答应同学的要求。 2009年12月,一个欠款纠纷案件原告人的家属找到罗玉霞,只说了几句,便塞给她厚厚一叠钱。罗玉霞笑着问他:“你给我这么多钱,即使将来官司打赢了,不是也剩不下多少钱吗?”那位当事人说出了实情,原来原告本人身患绝症住院,希望在临终前把借出去的一笔钱要回来。他的家属为了能将案件尽快审理,才想出了这个办法。罗玉霞当即把信封还给原告家属,表示钱不能收,但案子可以尽快办。在审理过程中,她不辞辛苦,费尽周折,先后三次到城西乡去找被告,被告终于同意接受调解。案子以调解结案,原告在病榻上了结了心愿。 带出一支优秀法官队伍2004年,罗玉霞被任命为湖西法庭庭长。在她的带动下,湖西法庭成为高素质、高效率、廉洁自律的法官职业道德优秀群体。她建立了一整套规章制度,提出了“阳光审判”的工作理念,建立了判决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案件审限督促制度,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有效地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时间。近3年来,全庭共审结民事案件2402件,无一件被定为错案,无一起违法审判事件的发生。 罗玉霞用自己的忠诚、汗水和智慧,向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也为自己带来了荣誉。她曾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工作标兵、长春市优秀法官、吉林省人民满意模范法官、吉林省法院巾帼岗位明星,吉林省优秀青年卫士、吉林省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并获得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二等功等。湖西法庭被市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连续三年被评为调解先进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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