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陆贾分金 |
释义 | 【陆贾分金】 《史记 哪生陆贾列传》:孝惠帝时,吕后专权,陆贾“自度不能争之,乃病免家居 。以好峙田地善,可以家焉。有五男,乃出所使越得橐中装卖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令为生产 。陆生常安车驷马,从歌舞鼓琴瑟侍者十人,宝剑直百金,谓其子曰:与汝约:过汝,汝给吾人马 酒食,极欲,十日而更。所死家,得宝剑车骑侍从者。”'O指官吏退休后安排家业,分发钱财。 唐骆宾王《帝京篇》:“陆贾分金将宴喜,陈遵投辖正留宾。”另参见武备部?兵器“陆家宝剑” 、器用部?珍宝“陆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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