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嵩岳: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所刑法高级顾问。
鲁嵩岳,男,汉族,1957年生,河南尉氏人,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
院,后任武汉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员,1985年武汉军区撤销后,转业到郑
州大学法学院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为省属重点学科——刑
法硕士点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刑法史、刑法思想。
科研成果:1993年获优秀教学成果省级特等奖、国家级二等奖;1994
年获郑州大学1993、1994年度教学优秀二等奖;1997年先后获郑州大
学、郑州市“三育人”先进个人。个人著作《慎刑宪点评》已由法律出版
社于1998年9月出版。参编并出版的著作有:《故意犯罪过程的犯罪形
态论》、《共同犯罪的理论及其运用》、《危害公共安全罪新探》、《暴
力犯罪论》、《中国暴力犯罪对策研究》等。此外,发表《关于不能犯的
几个问题》、《见义勇为的认定应当坚持功疑惟重》等学术论文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