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龙泉大寺 |
释义 | 龙泉大寺,位于易门县城西3公里的大龙泉。龙泉大寺始建于清朝道光年间。据《续修易门县志》卷之七·风俗志记载:“二月二日,军民备牲醴,官诣大龙泉祭祀、宴会、演剧。”大寺前堂楼上为官员观戏之场所,又称“官亭”。现存大寺为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所建。面宽三间,通面阔12.6米,属七檩小式大木楔架歇山一檐土木结构建筑,层次为前廊、进深、后廊,通进深9.75米,通高12.7米,前廊檐柱为小雀式装饰,有空雕腾龙、喜鹊、狮子等。大寺正面有台阶及天井,占地263.5平方米。大寺左右厢房面宽均为七间,通面阔4.5米,通进深均为7.25米,均为一檐面层抬梁减柱硬山式土木结构建筑。大寺前堂属二檐三层七檩式的木楔减柱,减上层间架硬山土木结构建筑,上层面宽三间,中下层面宽七间。整个大寺建筑群占地933.13平方米。现为“龙泉国家森林公园”景点之一。凡游大龙泉,必览大寺。 2001年8月3日,易政发[2001]24号文件《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静乐庵、龙泉大寺等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决定》,龙泉大寺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之后,于2001年9月3日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发[2001]120号文件《关于增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龙泉大寺被列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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