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昭明 |
释义 | 全国先进工作者刘昭明,男,汉族,1950年1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9月以乐山市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四川省警校公安专业干部中专班并于1987年7月毕业,1995年取得西南政法学院“公安专业”大专文凭。曾任青神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主任科员,一级警督。 1969年参军,自1977年退伍,7月分配到青神公安局工作,先后从事过治安、户政工作,曾任该县城关派出所指导员、所长,城管办主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拘留所所长,法制科科长等职务。2006年警务机制改革中,他主动申请到社区当民警。退休后,又主动申请返聘,继续留在社区工作。 他总结出来的“四四五”社区工作法被四川省公安厅编入新民警培训教材。该工作法是他自己“沉入”基层以及多年公安工作的经验,即“四心”、“四到”和“五必”。“四心”即“常系百姓之心”,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走到哪里宣传到哪里;“争取民心”,为群众办实事;“怀大局之心”,全民动员,加强安全防范;“充满爱心”,化消极为积极,帮助“两劳”和“五种”人员。“四到”,一是“看到”:社区民警工作怎样群众看得到,社区治安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民警看得到;二是“寻到”:通过社区民警联系方式和去向栏公布、发放联系卡等方式,社区群众能随时随地寻得到社区民警,同时社区民警能随时随地寻得到社区干部;三是“做到”:社区民警做到防范打击服务等工作,通过教育宣传让社区群众做到积极参与防范,同一切违法犯罪作斗争;四是“监督到”:社区民警各项工作能让警风监督员、社区群众监督得到,社区民警要主动接受监督。“五必”是指“五个必回访”、“五个必走访”、“五个必到位”。比如对新增的违法犯罪人员必回访,对刑事案件发案必回访,对外来人员处罚后暂住地必回访,矛盾激化和疑难纠纷必回访,对维稳不稳定因素必回访;比如辖区内重点企业学校必走访,高危人员必走访,治安信息员等必走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热点舆情必走访,刑嫌调控人员和阵地控制点必走访;再比如每月治安播报必到位,社区治保组织每月的工作布置落实必到位,对治安积极分子的培训必到位,社区警务工作台帐记载必到位,向社区述职必到位。 先后获得各级奖项表彰59次,其中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四川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9年被评为“四川省法制建设先进人物”。2010年“五一”前夕,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后又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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