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宪章 |
释义 | 人物介绍刘宪章(1591年-1660年),字端甫,号澹安。南直隶武进(今属江蘇常州市)人,刘克昌之子,武进西营刘氏第九世。明末政治人物。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经魁。 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七十一名同进士出身,授中书舍人。 十三年(1640年):任颁诏。敕授徵仕郎。 十四年(1641年):任册封。 十五年(1642年):壬午乡试顺天分考官。考选广东道监察御史,巡视皇城。 十六年(1643年):癸未会试监试官。巡按直隶真顺广大,有敕命三道。敕授文林郎。补河南道御史,以年迈引疾归乡。 清初巡抚、巡按合荐奉诏起籍,以卧病为由未就任。 政绩以御史巡城,实行保甲,国戚、奸民都不敢横暴。 不避时讳、不受私嘱、不惮权贵,数十次上疏论人才得失、民生利弊。力救刘宗周、张玮、金光辰,举荐惠世扬、黄道周。 巡按真定,奏请免除助饷8000两,免徵运解天津豆料。缉拿占产夺妻的巡抚属役张九成,杖杀窝藏盗匪的成五云,奏请处决大盗张申。 流寇起,协同督抚练兵防御,三关告急,巡察三关、邢襄。 著作《文程诗统》 《诗义雪朗》 家庭及关联祖父:刘京。邑庠生。 父:刘克昌。邑庠生。 姻娅:毛协恭、陆自巖、吴南灝、瞿士达。 妻妾正室:顾氏,敕封孺人。 无侧室。 子女长子:刘元起(1618年-1683年)。康熙十三年岁贡元,考授教职。 次子:刘元超(1622年-1691年)。郡庠生,援例入监,山东蒲台县佐。 三子:刘元赵(?-1647年)。郡庠生。娶崇祯十三年进士、监察御史毛协恭之女。 四子:刘元赳(1632年-1719年),生母娄氏。邑庠生,援例入监。娶崇祯十年进士、浙江按察使司副使陆自巖之女。 五子:刘元越(1638年-1659年),生母娄氏。邑庠生。娶天启五年进士、通政司吏科都给事中吴南灝之女。 六子:刘元趋(1645年-?),生母娄氏。娶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河南布政使司参议瞿士达之女。 长女,适江阴邑庠生金星润。 次女,适邑庠生史仁祥。 三女,适邑庠生丁升生。 史书记载《武进西营刘氏家谱》卷三,二百三十四(民国十八年版) 《武进西营刘氏家谱》卷五,待御澹安刘公传 《大清一统志》刘御史传 《武进县志》刘御史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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