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军,男,白族,1973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现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以来,积极探索办公室管理工作新方法,参与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办法》等制度,对分管的机关事务管理、车辆、接待和基建工作建章立制,进行严格量化、规范管理,保障新、老办公区正常运转;严格物品采购招投标制度,认真做好办公设备、服装采购和配备配发;积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参与完成了多起系统内外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