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光,男,广东省普宁市南溪镇人,汉族,1950年8月出生,学历高中,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6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普宁市委委员,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69.01—1978.11 应征入伍,历任战士、班长、司务长;
1978.11—1984.04 任普宁县大坝公社总务;
1984.04—1987.02 历任普宁县公安局大坝派出所副所长、所长;
1987.02—1987.05 任普宁县大坝镇党委委员;
1987.05—1991.01 任普宁县公安局治安股政治指导员;
1991.01—1991.03 任普宁县军埠镇党委副书记;
1991.03—1992.01 任普宁县军埠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
1992.01—1993.03 任普宁县军埠镇镇长;
1993.03—1993.05 任军埠镇党委书记;
1993.05—1993.07 任中共普宁市委委员,军埠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1993.07—1995.08 任普宁市公安局局长;
1995.08—1996.04 任揭阳市榕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1996.04—1998.04 任普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98.04—2000.03 任中共普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2000.03—2003.04 任中共普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03.04— 现在 任中共普宁市委委员,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