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学考试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中小学信息技术等各类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二、加强自学考试考点管理和队伍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负责各类违纪舞弊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负责自学考试登分、发放成绩及单科合格证工作。
四、负责自学考试考生的档案管理、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做好自学考试、社会证书教材征订及供应工作。
六、完成教育局安排的其他工作。